11月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2023-2027年)》有關情況向社會進行發布、作出解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一級巡視員袁功民主持發布會。
發布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陳志紅,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馮雷解讀立法規劃并接受記者提問。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2023-2027年)》有關情況
陳志紅:一、立法規劃的編制過程。編制本屆人大立法規劃,被列入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是省人大常委會今年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從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編制工作先后經歷了前期準備、調查研究、論證起草和確定通過四個階段。2023年7月14日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聽取了規劃編制情況匯報,研究形成了立法規劃。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發布后,對我省立法規劃文本和項目安排又作了對照、進行了必要調整。8月28日,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立法規劃,省人大常委會根據審議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9月15日省委轉發了立法規劃。
二、本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本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準確把握“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全省高質量發展所需、人民群眾所盼,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堅持“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工作方針,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統籌立改廢釋,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和工作效率,加快形成與江蘇現代化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規范、保障作用,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更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為此,本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確定五點基本要求,一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二是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三是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四是強化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制度供給,五是努力彰顯立良法保善治的目標追求。
三、立法規劃確立的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立法規劃明確了本屆人大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通過一屆的努力,完善與國家立法相配套、與“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相適應的法規制度,確保立法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推動新時代新征程江蘇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臺階。圍繞這個工作目標,立法規劃安排正式項目73件,擬于任期內提請審議;安排調研項目42件,作為項目儲備。全部115件項目中,新制定52件、廢舊立新5件、修改58件,包括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動服務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農業現代化、強化社會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進美麗江蘇建設等六個方面,此外,在加強人大自身建設等其他方面還安排了正式項目。
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日報記者:請問,立法規劃編制過程有哪些特點?
馮雷:立法規劃編制工作遵循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開展工作,切實提高規劃編制工作質量。一是堅持黨的領導。省委、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高度重視本屆人大立法規劃編制工作。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信長星強調“人大工作要放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這個大局中謀劃推進,緊緊圍繞總書記強調的‘四個走在前’,創造性地開展立法等工作,緊扣發展所需科學編制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常委會黨組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對編制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討論編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樊金龍和副主任曲福田等親自審定立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及時聽取進展情況匯報,進行具體工作部署,確保編制工作正確方向。二是堅持人大主導。省人大常委會確定立法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和四個階段的工作部署,提出立法規劃項目研究論證要點,明確編制過程中需要把握的重點問題。貫徹堅持立足全省大局、服務改革發展,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恪守立法為民,堅持質量為先、數量服從質量的要求,突出推進高質量發展,突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注重“小切口”“小快靈”立法,對立法規劃項目建議逐一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科學確定規劃項目,合理安排立法時序。三是堅持政府依托。注重發揮省政府作為議案主要提出單位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立法規劃編制有關工作,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參與立法規劃建議項目論證。法制委、法工委與省政府司法廳等有關部門單位,圍繞各方面提出的立法規劃項目建議,先后進行三輪溝通協商,省政府司法廳等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建議被廣泛采納,在立法規劃中得到充分體現。四是堅持各方參與。在立法規劃編制過程中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常委會專門召開座談會聽取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的社會各界部分代表的意見,帶隊在省內廣泛開展調研。全方位、兩輪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第一輪收到立法規劃項目建議302件,其中社會各界提出立法規劃項目建議188件,第二輪收到意見建議涉及立法項目176件,其中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涉及立法項目115件。
省電臺記者:請問,確定立法選題時取舍標準是什么?
陳志紅:編制好立法規劃,重在選擇立法項目,確定立法選題。本次立法項目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體現立法為民、保障民生,做到緊扣實際、彰顯特色,突出強基固本、維護法治統一,除了強化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論證,在具體操作上還注重把握以下幾點:一是保持立法的連續性、穩定性。2021 年7 月省委常委會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規劃》中未實施的立法項目被作為編制本屆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基礎。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中的正式項目也整體納入立法規劃。二是處理好省立法與國家立法的關系。法律授權地方制定配套法規的,以及上位法修改后我省法規尚未修改的,列入規劃并盡早安排;立法事項不屬于地方立法權限的,不列入規劃。除急需的立法項目外,規范的事項已經出臺法律、行政法規的,一般在實施一、二年后再安排制定實施性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立法計劃中明確的立法項目,一般不在同年度內安排相關法規。三是處理好人大立法權與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關系。不涉及法規性內容,也就是不涉及增加義務、減損權利,不涉及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一般運用重大事項決定權作出決定,不列入立法規劃。四是處理好省人大立法與省政府制定規章的關系。省政府制定的規章涉及增加義務、減損權利,需要上升為法規的,列入規劃并及時出臺。對不涉及增加義務、減損權利或者主要制度規范尚不夠成熟、需要經過實踐檢驗的立法事項,可以通過省政府制定規章,原則上不列入人大立法規劃。五是處理好省立法與設區市立法的關系。重視發揮設區市立法在制度供給中的作用,給設區市立法留下空間。對屬于立法法規定的設區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事項的范圍內,其管理事權主要在市、縣的事項,由設區市立法更能突出針對性、彰顯地方特色的,省里一般不立法;大部分設區市已經立法的,省里也可以不立法。六是處理好立法數量與立法質量的關系。既盡可能滿足現實的立法需求,又服從于提高立法質量這個目標,適當控制立法數量,準確把握輕重緩急,科學安排立法時序。
省電視臺記者:一部好的立法規劃,重在全面貫徹、實施到位。請問保障立法規劃實施有哪些制度安排和具體要求?
馮雷:為了實施好本屆人大立法規劃,完成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立法規劃提出,要著力構建更加順暢的協調運作體系和更加科學的質量保障機制,并從六個方面提出了主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在省委的統一領導下,發揮省人大常委會在制定年度立法計劃、審議把關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發揮政府組織起草法規、協調重大問題的依托作用,加強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保證規劃計劃有效實施。二是健全制度機制。落實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等制度,建立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意見采納情況反饋等制度,為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制度保障。落實法規實施情況報告、立法后評估制度,開展法規實施情況“回頭看”,建立健全法規清理工作機制,推動法規全面有效實施和及時修改完善。三是完善支持體系。提高立法咨詢專家組、省人大代表法制專業組工作實效,充分發揮專家學者、法制專業組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省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遴選工作,優化聯系點構成和布局,推動聯系點標準化建設、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運行,提升聯系點能力和水平。加強立法研究基地建設,更好發揮立法研究基地的智力支持作用。四是強化必要保障。加強各專工委組織建設,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配齊配強法工委隊伍。加強立法能力建設,有計劃、多渠道地開展立法培訓。加大立法工作投入,將委托第三方起草、論證、評估,專家咨詢,基層立法聯系點和立法研究基地建設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五是加強立法指導。優化設區市法規審查工作機制,加強與設區市人大常委會的溝通協調,在立法各個環節為設區市提高立法質量提供指導和幫助。改進指導方式,以設區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為重要抓手,推廣立法精品成果和立法工作經驗,發揮立法精品項目示范作用。加強對設區市法規合法性的審查把關,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六是推進備案審查。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創新備案審查工作方法,建立重點領域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機制、完善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推動備案審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好我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進一步加大督促糾錯力度,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保證中央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