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新修訂《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有關情況向社會進行發布、作出解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一級巡視員袁功民主持發布會。
發布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省人大社會委委員朱玉龍、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丁余平、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梁志剛圍繞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的法規進行解讀并接受記者提問。
新修訂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關情況
夏正芳:我省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并于2009年、2011年、2012年三次修正。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關注條例的修訂工作,針對重點問題,舉行立法聽證會,聽取利益相關方以及專家、群眾的意見,對提高立法的質量,保障立法的合法、合理、可操作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九章八十九條。一是積極構建綜合治理格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源頭預防、協同共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構建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明確各級政府的領導職責、部門的管理職責以及鄉鎮、街道、村居委的屬地職責,對相關單位、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作了細化規定。二是加強車輛、駕駛人和乘車人的管理。強調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并明確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進口的機動車,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兩輪車等車輛,不予登記。對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載人載物以及乘車等行為作了規范。三是完善道路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定。明確了建立完善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道路建設應當科學合理規劃,保障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城市道路建設還應當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間,改善非機動車和行人出行環境。要求車輛、行人遵守各行其道等通行規范。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鼓勵設置新能源車充電停車位。支持交通新業態發展,對自動駕駛汽車的道路測試、示范應用、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等方面作出規定。四是細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部門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當地政府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應當迅速趕赴現場,實施緊急救援。對交通事故發生后醫療機構的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使用、事故責任的承擔等作出具體規定。五是優化服務措施。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車輛登記、管理等環節提供公開、一站式等便民服務;及時向社會公眾提供道路通行、交通管控措施等信息;依托在線事故處理平臺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共享相關數據信息,推動構建交通事故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同機制等等。六是科學設置法律責任。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條例一方面明確需遵循過罰相當、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另一方面,針對不同的違法行為,合理設置處罰措施、明確具體罰款額度。另外,條例還對與我省制定出臺的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高速公路條例等規定的銜接作了明確。
《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有關情況
朱玉龍:近年來,我省高速公路發展迅速,路網密度和車輛飽和度均處于全國前列,事故風險大,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特大越江橋梁和特長水下隧道發生事故后,處置難度高、社會影響大。迫切需要通過地方性法規提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能力。此《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緊扣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進行規范,切口小,采用“小快靈”形式,立法針對性、實用性比較強。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條例的適用范圍,條例重點規范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區以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二是確定高速公路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則,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擺在首位,遵循統一領導、協調聯動、科學處置的原則;三是建立健全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完善了應急響應、組織指揮、聯勤聯動等現場救援機制,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依法提供相應保障措施以及消防救援、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救援救治聯動;四是保障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條例》在法律法規現有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建隊區域、厘清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省消防救援機構在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方面的職責分工以及對救援隊員職業保障做出明確規定。
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日報記者:新修訂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在壓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上有什么具體措施?
梁志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環節多、涉域廣、綜合性強,涵蓋車輛生產、銷售、登記、檢驗,駕駛人教育培訓,道路養護、管理等多個行業單位和管理環節。
《條例》以明確和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單位主體責任為抓手,以解決影響和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性、源頭性、根本性問題為目的,健全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和全鏈條治理模式。一是明確了要構建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主體;二是規定了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三是規定了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養護、管理單位,車輛所有和管理單位,車輛生產、銷售、改裝、維修、報廢回收單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單位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職責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四是明確道路運輸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郵政、快遞、外賣配送單位及提供代駕服務單位在加強車輛安全技術保障和從業人員監管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現代快報記者:新修訂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在便民利民服務和創新服務舉措上有哪些亮點?
梁志剛:推動放管服改革以來,公安部、省公安廳出臺了一系列便民服務舉措,此次《條例》修訂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服務發展、保障民生,讓立法更有溫度、更有品質、更接地氣。一是進一步加強產業發展和民生保障的服務支撐。明確了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或者上道路通行的相關要求以及違法責任;規定了對新能源車輛充電設施、停放場所建設、使用的支持和保障;規定了對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實施規范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安全保障。規定了應當加強行人過街設施、混行道路隔離設施的建設,規定了應當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間,優化、改善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出行環境,讓人民群眾增加滿意度、更有獲得感。三是進一步加強科技信息化手段應用。規定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通過電子數據核驗相關證明、憑證的,當事人無需提交;依托互聯網在線處理交通事故便利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送達法律文書和相關證據材料等等,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中國江蘇網記者: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的主要職責是什么,哪些地方需要建立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
丁余平:我省高速公路發展迅速,路網密度大,車輛飽和度高,事故風險突出,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平安穩定發展造成隱患。為更好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推動這支隊伍健康長遠發展,固化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立法計劃,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起草這部《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明確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職責為“參加高速公路火災撲救與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參與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及應急救援相關的其他工作”。同時,在《條例》中明確“高速公路越江橋梁、特長隧道和交通事故易發路段,應當根據路網分布、交通流量以及滅火與應急救援需要,建立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站)”,充分體現消防站建設的需求導向和科學性、前瞻性。《條例》實施后,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將走上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發展道路,為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前列發揮新的、更大的作用。
省電臺記者: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在日常管理、執勤戰備、指揮調度等方面有哪些要求?人員職業保障是如何考慮的?
丁余平:《條例》明確規定“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的人員招錄、培訓考核以及消防員崗位等級、退出轉崗等實行統一管理”,“建立符合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需要的執勤戰備秩序,保持二十四小時駐勤備戰”。在充分總結近年來高速公路災害事故處置過程中力量調度、隊伍建設、聯勤聯動等方面的實踐經驗上,通過《條例》完善了應急響應、組織指揮、聯勤聯動等現場救援機制,規定“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以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時,應當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場景較為特殊、危險因素較多。一方面,消防站全部位于服務區或收費站,汽車尾氣污染、噪聲污染等不穩定因素突出,距離生活區域交通不便;另一方面,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危險因素多,全國面上時常發生高速公路車輛事故處置過程中消防員傷亡案例。因此,在考慮人員職業保障方面,《條例》規定“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依法建立職業健康保障和勞動保護制度,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安全保障”,“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應當與其專業技術能力和職業風險等相適應”,“職業榮譽和交通出行、看病就醫、參觀游覽等方面的優待保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