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江蘇省社區矯正工作條例》和《江蘇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江蘇省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有關情況向社會進行發布、作出解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一級巡視員袁功民主持發布會。
發布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委員馮雷,省商務廳副廳長孫津,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王昭圍繞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的法規有關情況進行解讀并接受記者提問。
新修訂的《江蘇省社區矯正工作條例》有關情況
馮雷:我省自2003年成為全國首批社區矯正試點以來,在隊伍管理、教育矯正、損害修復、智慧矯正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探索,于2014年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省級社區矯正工作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社區矯正工作條例》。本次全面修訂,是以規范和保障社區矯正工作,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出發點,立足于工作保障,對機構和人員、矯正執行、保障和監督等作出規定。
一是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制度保障。進一步厘清了社區矯正委員會、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矯正機構以及鄉鎮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職責,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社區矯正委員會,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設置的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司法所根據社區矯正機構的書面委托,承擔社區矯正相關工作。二是聚焦隊伍建設,加強社矯力量。明確提出參加社區矯正工作的三類人員,即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其他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人員,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依法參與社區矯正工作,鼓勵和支持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等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社區矯正工作。三是規范矯正執行,筑牢管控防線。對如何確定社區矯正執行地和開展調查評估作出具體規定。強調矯正方案的科學制定和動態調整,采取多種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和矯正教育。對社區矯正對象禁止令執行、報告、會客、外出、遷居、保外就醫等加強監督管理作出規定。要求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和其他參與社區矯正的國家工作人員,與社區矯正對象存在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等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回避。四是強化保障監督,提高工作質效。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社區矯正工作場所、配備設施裝備,將社區矯正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溝通協調和協同配合機制,相關行政部門和群團組織依法依職責做好社區矯正相關工作;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社區矯正工作納入法治建設和平安建設內容,納入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范圍;規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公開社區矯正工作信息。
《江蘇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有關情況
夏正芳:《江蘇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作為小切口立法、促進類地方性法規,在體例上不求大而全,共計四十條,從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支持、融資擔保、科技支持、人才培訓等多方面,強化對家庭農場發展的引導、扶持、指導和服務。《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是明確家庭農場的概念和基本管理制度。明確家庭農場是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以農業生產經營收入為家庭重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定對家庭農場實行名錄管理,省農業農村部門制定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辦法。二是引導和規范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規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健全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功能,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具體內容由流轉雙方簽訂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省農業農村部門授權發布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指數等,引導合理確定流轉價款。強調引導家庭農場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防止單個家庭農場通過流轉大規模集中土地經營權。三是突出對糧油種植類家庭農場的扶持。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持家庭農場種植糧油作物、養殖畜禽水產,優先保障從事糧油作物規模種植的家庭農場附屬設施合理用地需求。規劃和扶持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為家庭農場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提供配套服務。四是完善家庭農場發展引導和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家庭農場發展新產業、新業態。鼓勵有長期穩定務農意愿的農戶穩步擴大經營規模,鼓勵鄉村本土能人、返鄉創業的外出務工農民、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專業技術人員等創辦家庭農場。加強家庭農場生產經營人才培養。統籌安排相關資金,發揮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等涉農基金作用,支持家庭農場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增加對家庭農場的信用貸款,為家庭農場提供差異化、多層次的風險保障服務。五是優化指導服務工作。明確為家庭農場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提供便利化服務和指導。充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鼓勵和引導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開展產銷對接活動,幫助家庭農場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支持開展示范家庭農場評定和動態管理工作。鼓勵家庭農場依法組建或者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發起或者加入家庭農場服務聯盟。選樹家庭農場發展典型。六是促進家庭農場規范管理和綠色發展。規定指導家庭農場加強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依法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和質量安全臺賬,要求家庭農場遵守農村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護、農田水利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等相關規定。明確指導家庭農場運用綠色生產方式,發展生態循環農業,保護農產品產地環境。支持家庭農場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和品牌建設。
《江蘇省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有關情況
馮雷:積極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是擴大對外開放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促進我省高水平對外開放、有效吸引利用外資,為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條例分為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優化服務、附則五章,共三十九條。一方面立足省情,對照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補充細化相關規定;另一方面,聚焦江蘇開放型經濟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發展,著力解決實際問題,體現江蘇特色。一是明確外商投資職責,優化外商投資環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外商投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議事協調機制。鼓勵外商投資,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鼓勵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本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樞紐”以及“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二是細化外商投資促進舉措,提高外資利用質量。在上位法基礎上,充實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措施,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設立投資性公司,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加強內外聯動促進投資等。三是強化外商投資保護措施,保障外商合法權益。明確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鼓勵支持仲裁機構探索制度創新,提高商事仲裁國際化程度。四是加大外商投資服務力度,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堅持服務型政府理念,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外商投資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精準化投資服務。明確建立重大外商投資項目服務制度,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停居留許可審批流程,為引進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提供便利服務。
回答記者提問
省電視臺記者:《江蘇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出臺后,哪些農業經營主體能納入家庭農場范圍,享受到相關政策扶持和指導服務?
王昭:條例明確,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以農業生產經營收入為家庭重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同時明確,家庭農場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名錄管理,納入名錄的家庭農場按照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省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制定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辦法,明確名錄錄入條件、內容和程序等要求??h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將符合錄入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納入家庭農場名錄,對不再符合錄入條件的及時移除。家庭農場名錄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省農業農村廳于2020年印發了《江蘇省家庭農場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22年進行修訂完善為《江蘇省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辦法》?!掇k法》明確家庭農場名錄錄入條件為: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土地經營權合法穩定;種植或養殖規模分別達到一定標準,比如從事種植業的,露地農作物種植面積不低于20畝,從事畜禽養殖的,生豬年出欄不低于200頭等等。目前,全省納入名錄的家庭農場總數超過16萬家,均可以享受到相關政策扶持和指導服務。2023年,省農業農村廳印發《江蘇省家庭農場名錄公布制度》,要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家庭農場名錄,將進一步強化對家庭農場的管理服務,推動家庭農場名錄信息有序共享、合理利用。
中國江蘇網記者:《江蘇省家庭農場促進條例》從哪些方面對全省家庭農場的培育發展予以促進?
王昭:根據調研中發現的家庭農場對設施用地、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普遍需求,《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明確了對家庭農場的各項支持措施:一是人才支持。鼓勵有長期穩定務農意愿的農戶穩步擴大經營規模,創辦家庭農場。鼓勵鄉村本土能人、返鄉創業的外出務工農民等創辦家庭農場。加強家庭農場生產經營人才培養,支持家庭農場經營者參加農業相關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二是資金支持。統籌安排相關資金,支持家庭農場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提升物質技術裝備水平等。發揮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等涉農基金作用,支持家庭農場發展。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開發和推廣低門檻、低成本、易申請貸款產品,增加對家庭農場的信用貸款。推動構建涵蓋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為家庭農場提供差異化、多層次的風險保障服務。三是用地支持。按規定對家庭農場集中育秧、倉儲、晾曬烘干和產業發展等用地給予統籌支持安排??h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用地標準,優先保障從事糧油作物規模種植的家庭農場附屬設施合理用地需求。四是項目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建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參與實施農業技術研究和推廣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提供優先支持。用于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建設項目,可以按照規定委托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實施。各級財政支持的小型農業項目可以按照規定委托家庭農場作為建設管護主體。五是示范引導。全省各級示范家庭農場實行省市縣三級示范逐級評定,其中省級示范家庭農場采取限額推薦、逐級審核,每年從市級示范家庭農場中擇優評定。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的規模和效益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比如,糧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于300畝、露地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于100畝、休閑旅游農業的年銷售收入不低于50萬元等等,同時還要求產品質量優、技術水平高、能夠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省電臺記者:剛剛閉幕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請問《條例》的出臺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現實意義?
孫津: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绷暯娇倳浗谠诮K考察時強調,“要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積極打通堵點、接通斷點,不斷創新吸引外資、擴大開放的新方式新舉措,建設具有世界聚合力的雙向開放樞紐?!?/p>
今年1到8月,全省實際使用外資207.5億美元,繼續保持全國首位。外商投資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占全省約1.3%的企業數,貢獻了全省10%的固定資產投資、10%的城鎮就業以及20%的稅收,有力推進了我省產業化、城鎮化、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進程,但發展質量有待提升,營商環境仍有短板弱項,發展面臨新情況新挑戰。在此情況下,結合我省實際,開展外商投資地方立法,有利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吸引和利用外資;有利于鞏固我省外商投資優勢地位,促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有利于完善外商投資法規制度體系,為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