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已成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近年來,國家和我省相繼出臺了系列政策文件,我省數據工作正處于由戰略部署進入落地實施的關鍵階段,但“信息孤島”、“數據煙囪”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數據賦能成效未完全顯現。制定《江蘇省數據條例》,將國家和省相關決策部署以立法形式貫徹落實,對于進一步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推動數據要素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利于推動我省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化建設。《條例》是我省首部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規。在立法思路上,既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據工作的決策部署,體現數據治理的一般規律,又從江蘇實際出發,總結提煉我省加強數據制度建設、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實踐經驗,努力解決數據發展和安全面臨的突出問題,彰顯數據立法的江蘇特色。堅持系統觀念,以建立保障權益、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為重點,全面構建符合數據要素特征的數據基礎制度,為推動我省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有利于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數據高效流通應用是數據要素價值釋放的關鍵,也是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國務院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的基礎上,國務院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數據安全提供更強有力的保護,同時也對數據合規流通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針對我省目前數據流通不暢、應用不充分等問題,《條例》提出省數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數據流通交易體系,健全數據流通交易相關標準、規則。充分發揮公共數據在推動數據要素流通過程中的引領作用,依法依規推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鼓勵支持個人、組織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支持企業等經營主體開展數據交易;依法設立數據交易場所。這些制度設計有利于進一步盤活數據要素,推進數據要素暢通流動、高效配置,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對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于構建良好的數據產業生態體系。培育數據產業是培育數字經濟、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環節。江蘇緊緊扭住培育壯大數據產業這個核心主業,在《條例》中設置“數據產業”專章,對數據產業進行前瞻性布局。2024年11月,率先印發培育壯大數據產業的政策文件,提出“到2027年,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完成數據產業全鏈條布局,產業年均增速超過20%;引育1000家數據企業,形成1000個高質量數據集,打造2000個典型數據產品,建立50個數據產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具體目標。通過制度設計和政策指引,著力培育一批數據企業,繁榮數據產業生態,更好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
有利于夯實數據事業發展的安全基石。《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數據發展和安全的重要論述,在服務發展的同時,注重保護數據權益,保障數據安全。在地方立法權限內,設置“數據權益”專章,探索構建全方位數據權益保護機制,依法保護個人、組織享有的數據持有、使用、經營等與數據有關的權益;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針對“大數據殺熟”“算法推薦”等行為做出了細化規定。構建多方協同的數據安全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數聯網,推動建立可信數據空間,為數據共享、開放、交易提供安全可靠環境。這些制度設計將進一步增強個人、組織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信心和安全感,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事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系江蘇省數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