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的起步之年,是省十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緊緊圍繞中央重大決策、省委部署要求以及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始終牢記囑托、感恩奮進,按照“五個表率”“五個貫穿始終”的實踐要求,大力發揚“四敢”精神,求真務實、守正創新,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著力打造黨和人民滿意的“四個機關”,在新起點上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努力為助推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更好“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貢獻。
地方立法擬圍繞經濟發展、鄉村振興、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醫療衛生等方面,安排18件正式項目、20件預備項目、23件調研項目,繼續審議3件法規,著力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規體系。監督工作擬圍繞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推進美麗江蘇建設、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等方面,聽取、審議27個專項報告及計劃、預決算、審計報告,開展就業促進法、濕地保護法等6項執法檢查,并就交通強省建設情況開展專題詢問,組織開展常委會任命人員報告履職情況工作,繼續開展好民生實事工作評議,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擬圍繞加強老年教育、法律監督工作等方面作出5項決議決定,聽取審議省政府4項重大決策出臺前向省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代表工作立足代表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豐富“兩個聯系”的內容和形式,加強和改進代表議案建議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使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一、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保證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1.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把握二十大精神的精髓要義,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深刻理解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自覺用以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緊扣黨的二十大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等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安排,緊扣我省貫徹黨的二十大確定的大政方針的具體部署安排,找準切入點、著力點,加強系統化學習和制度化落實,更好發揮人大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
2.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和指導人大工作。加強理論武裝,堅持“第一時間”學習、“第一議題”推進、“第一責任”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把理論學習成果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以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為重點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重點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等。在全省各級人大和人大代表中開展“牢記囑托、感恩奮進”主題實踐活動,及時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3. 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落實向省委請示報告制度,堅持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請示報告,確保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注重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加強對常委會工作的統籌謀劃,進一步發揮機關黨組的協調作用,強化各專工委分黨組對業務工作的把關作用,確保省委部署要求和常委會黨組確定的各項工作得到充分落實。
4. 持續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協助省委開展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由主任會議成員分別帶隊檢查,及時督促改進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常委會會議專門聽取專項督查情況匯報,更好推動中央和省委文件貫徹落實。
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5. 科學謀劃本屆人大立法工作。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統籌兼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精心編制省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著力增強立法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按程序報請省委批準。協助省委召開全省立法工作會議,明確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具體任務,謀劃好、部署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
6. 加快經濟領域立法步伐。修改發展規劃條例,推動構建以發展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的統一規劃體系,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制定外商投資條例,優化投資環境,推進我省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制定家庭農場促進條例,健全我省現代農業經營管理體制,為推進我省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修改道路運輸條例,規范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作出關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定,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關鍵問題,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7. 突出民生領域立法保障。制定食品安全條例,構建全鏈條食品安全制度框架,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修改物業管理條例,推動解決物業管理中的難點痛點堵點,滿足群眾宜居需求。修改職業病防治條例,依法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條例,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繼續審議基層衛生條例,提高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醫療服務。
8. 加強生態領域立法供給。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著眼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實現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良性互動。修改濕地保護條例,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及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繼續審議水庫管理條例,依法加強水庫管理與保護,更好發揮水庫調節作用。
9. 深化社會領域立法規范。制定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挖掘用好江蘇紅色資源,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法治化。繼續審議安全生產條例,制定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條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夯實我省安全生產風險治理的法治基礎。制定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提升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促進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作出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推動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修改社區矯正工作條例,加強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預防和減少犯罪。
10. 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進一步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強化自主起草法規草案工作,加大提前介入、指導督促法規起草工作力度。堅持急用先行,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積極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立法,因地制宜解決實際問題。改進立法調研方式,健全咨詢論證評估機制,推進立法協商,充分利用基層立法聯系點、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平臺,制度化常態化聽取不同利益群體特別是利益相關方、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建立法規征求意見反饋機制,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貫徹實施新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制定和批準地方性法規條例,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11. 提升備案審查工作質效。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總結成績經驗、查找問題不足、明確努力方向,推動備案審查工作高質量發展。做深做實主動審查,積極回應審查建議,探索開展專項審查,加大督促糾錯力度。圍繞保障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重要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做好重點領域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加快建設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為社會公眾提供權威、及時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優化我省法治服務軟環境。
三、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推動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法律法規規定有效落實
12. 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聽取審議2023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聽取2023年省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推動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情況等報告,聽取審議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情況、促進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等報告,支持和促進政府做到“六個更好統籌”,從改善社會心理預期、提振發展信心入手,更大力度補短板、強弱項、固底板、揚優勢。聽取審議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助推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聽取審議全省外向型經濟發展情況、對臺經濟交流合作情況等報告,更大力度促進我省外向型經濟轉型升級,增強對外合作和競爭新優勢。聽取審議實施“小升高”行動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情況報告,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集群量質并舉、不斷壯大。聽取審議交通強省建設情況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加快推進交通強省和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充分發揮交通在現代化建設中的先行作用。聽取審議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情況報告,推動以特色資源為依托拓展開發農業多種功能,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13. 增強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質效。落實加強省級預算審查監督決定的要求,聽取審議2022年省級財政決算草案報告、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202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聽取審議2023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報告,推動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促進規范舉債融資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穩增長提供有力財政支持,增強發展韌性和活力。聽取審議2022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審議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不斷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國有資產管理水平。
14. 推進美麗江蘇建設。堅持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聽取審議2022年度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督促各有關方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確保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強化河湖長制全面落實,開展河道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推動河道管理和保護,發揮河道綜合效益。開展濕地保護法和省條例執法檢查,促進加大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15. 增進民生福祉。聽取審議2023年度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報告并開展工作評議,督促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更高水平實現“民生七有”。聽取審議全省就業人員工資收入情況報告,開展就業促進法和省條例執法檢查,推動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支持和規范發展就業形態,更好助力穩就業增收入。聽取審議推進義務教育“雙減”工作情況報告,促進“雙減”政策落地落實、義務教育工作提質增效。聽取全省房屋質量監管情況報告,督促加強我省房屋安全管理,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6. 助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聽取審議全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有效落實各項打防管控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開展信訪條例執法檢查,促進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執法檢查,促進有關部門依法規范宗教事務管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省條例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與監督,堅決守牢特種設備安全底線。
17. 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聽取全省監獄規范執法改革情況報告,推動依法完善監獄執法管理制度,提升監獄執法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聽取審議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情況報告,推動完善企業救治和退出機制,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全省檢察機關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情況報告,推動檢察機關積極能動履行檢察職能,促進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18. 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強化監督協同,延伸監督鏈條,打好監督“組合拳”,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切實解決不便監督、不好監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問題,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加強對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的監督,聽取部分省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履職情況報告并開展測評,出臺關于市縣鄉人大加強對人大選舉和任命人員監督的指導意見,把對“事”和對“人”的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國家公職人員更加勤勉盡職、依法用權、為民服務。
四、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確保黨的主張成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19. 圍繞計劃、預算執行與調整等重要方面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著眼有效發揮計劃、預算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導向引領和政策調控作用,結合聽取審議2022年省級財政決算報告、審計工作報告、202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報告分別作出決議,在有效支持高質量發展中保障財政可持續與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可控。結合聽取審議2023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報告作出決議,支持和促進政府有效發揮投資的關鍵作用,更好保障重點領域支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0. 著眼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圍繞滿足老年人終身學習需求,作出關于加強老年教育工作的決定,推動從全生命周期角度辦好老年教育,積極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質。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保障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1. 落實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人大報告工作制度。聽取審議省政府關于出臺深化中國軟件名城軟件名園建設指導意見、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實施意見、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2024年度民生實事項目編排情況等報告,加大多層面的重大事項溝通協調力度,及時通報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推進常態化規范化開展。
22. 健全落實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完善重大事項決定前的調研、論證和意見征求制度,促進討論決定的過程更加充分、更加科學。緊扣省委中心工作、人民關心關切,系統運用決定權、立法權和監督權,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加強對決議決定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開展“一府一委兩院”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情況書面報告工作,提高討論決定工作實效。
五、注重依靠代表、聯系代表、服務代表,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
23. 加強代表履職學習培訓。制定新一屆省人大代表學習培訓規劃,建立省人大代表培訓基地,組織代表開展初任培訓、履職學習活動。突出政治培訓,組織代表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學習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推動代表提高政治站位。優化履職培訓,組織代表系統學習履職所需的法律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創新培訓形式,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線下培訓與線上學習、專家授課與代表交流、集中學習與觀摩考察等方式,提升代表培訓質量。統籌安排好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參加相關學習培訓活動。
24. 深化“兩個聯系”。健全完善常委會聯系代表機制,做好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基層省人大代表工作,拓展聯系廣度深度,提高聯系實效。完善常委會“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專工委對口聯系代表等工作機制,擴大代表對立法、監督工作的參與。健全完善多層次、多元化代表聯系群眾機制,深入推進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代表聯系點等履職平臺建設,豐富和拓展代表聯系群眾的渠道、方式、內容。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聯系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有序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
25. 增強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實效。健全代表活動組織網絡,按照便于組織和開展活動原則,建立省十四屆人大代表小組,結合代表行業和專業建立專業代表小組,各代表小組、專業代表小組全年活動不少于2次,不斷提高代表活動組織化程度。圍繞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等全省重點工作和社會普遍關切,統籌組織代表跨區域調研視察、聯合調研視察,為代表參加人代會審議工作,提出議案建議做好準備。豐富代表小組活動形式,鼓勵支持市縣人大組織代表聯系人民群眾、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牽頭組織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代表開展調研視察,推動解決共性問題。認真組織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參加相關調研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
26. 提高代表議案建議工作質量。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和“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的要求,健全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以多種方式引導、協助代表找準事關全局、攸關民生的選題,提出具有針對性、規范性、可操作性的議案建議。加強與代表的聯系溝通,完善代表議案處理工作機制,研究梳理采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健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制度,完善多層次代表建議督辦機制,不斷提高辦理質量和建議辦成率。出臺推動代表議案建議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推進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向社會公開,落實向常委會會議報告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制度。加強對代表建議數據分析,梳理代表集中反映的問題,作為確定立法監督項目、起草法規草案、決定重大事項的重要依據。
27. 優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保障代表依法優先執行代表職務,健全完善向省人大代表通報代表工作情況機制,充分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及時向代表提供履職所需的數據資料。建立主任會議成員、各專工委走訪人大代表工作機制,加強與代表特別是基層一線代表的聯系,實現本屆任期內走訪全覆蓋,協調解決代表履職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落實關于完善人大代表履職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的指導意見,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統,引導和促進代表更好履職行權。完善代表退出和增補機制。加強代表履職和代表工作宣傳報道,積極展示全省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為民服務的典型事跡。
28.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完善人大依法任免工作程序,認真組織好擬任職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擬任職發言、頒發任命書和憲法宣誓等各項工作,激勵國家公職人員忠于憲法、維護憲法、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憲法意識、公仆意識。
六、立足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定位,全面加強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
29. 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政治建設為統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強人大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各專工委分黨組建設,使人大常委會及機關成為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決定的堅強陣地。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抓好干部隊伍建設,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高素質人大工作隊伍。有計劃地安排人大機關同其他機關間的干部合理交流。
30. 深化作風效能建設。健全常委會履職和機關管理的制度體系,確保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序。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改進和拓展調研方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充分了解實際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加強對人大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的應用,進一步發揮好民意征集部門的職能作用,為重點工作提供更多民意支撐。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重點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進一步改進會風、文風。認真辦理群眾線上線下來信來訪,加強對信訪突出問題的綜合分析,為改進工作提供參考。
31. 做好理論研究和宣傳輿論工作。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法治中國建設、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強對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理論和實踐重大問題的研究闡釋,更好推動研究成果轉化。發揮理論研究會的平臺載體作用,密切與高校、研究機構的合作,為人大工作理論和實踐創新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力度,講好全過程人民民主故事、江蘇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強化統籌謀劃和組織協調,開展年度重點工作宣傳策劃,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辦好《人民與權力》雜志、江蘇人大網站和人大微信公眾號抖音號,推進刊做深、網做大、微信做活,擴大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的社會影響力。
32. 加快“數字人大”建設。全面實施全省“數字人大”建設行動計劃,以“一庫一平臺八系統三體系”建設為重點,推進各級人大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促進代表履職及服務全流程數字化管理,服務常委會提高審議質量和履職質效,提升機關信息化運用水平,拓展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信息平臺,推動人大履職模式從單向發力向雙向互動轉變、從線下運行向線上線下融合轉變。
33. 加強省市縣人大聯動。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展省委實施意見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助力全省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推進“數字人大”建設等重點方面開展省市縣人大上下聯動,形成整體合力。密切與市縣人大的聯系,堅持和完善基層人大工作聯系點制度,支持鼓勵基層人大積極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基層經驗做法,精心組織開展交流學習。
34. 推進工作交流合作。深化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的對口聯系,接受其監督和指導,增進與各省市人大常委會的溝通聯絡。承辦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深化長三角人大工作協作推進,在重點工作互學互鑒、重大事項協同協作上邁出新步伐。緊緊圍繞國家總體外交大局開展人大對外交往,以多種方式推進與重點國家友城議會間的交流,重視發揮人大代表在對外交往中的作用,多維度呈現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生動實踐,積極展示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