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傳承人青黃不接、后繼乏人”;
“非遺傳承一半是傳,一半是承,其中人是關鍵”;
“如果沒有代表性傳承人,談何保護和傳承?”……
11月8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分組審議時,有關傳承人的問題受到與會人員的高度關注并引發熱議。
傳承人老齡化現象突出
報告顯示,目前,我國認定的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共9萬多人,其中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3068人。
執法檢查中了解到,一些非遺項目主要依靠師徒間“老帶新”、家族式“傳幫帶”、口傳心授等方式傳承,時間長、見效慢,在現代生產生活中應用場景不多,年輕人學習的積極性不高,傳承人老齡化現象較為突出,面臨后繼乏人的風險。
報告中還提到,在實地檢查和委托檢查的省份,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平均年齡均在65歲以上,其中半數在70歲以上。同時,一些非遺代表性項目尚未認定代表性傳承人,有的省份一半以上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沒有認定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作為此次執法檢查組的成員,李巍委員感覺印象深刻的就是非遺傳承人老齡化嚴重現象。“非遺傳承人的斷層很厲害,面臨后繼乏人的風險。參與檢查的16個省份的國家級非遺傳承人,最大年齡除了云南、甘肅以外,都在90歲以上,最大的是96歲。最年輕的除了山西和甘肅以外,基本上都是在45歲以上。”
李巍建議,完善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制度和體系建設,構建多元化的認定體系和模式。既要認定代表性非遺傳承人,也要扶持一線一般性的傳承人,形成代表性傳承人、“候補”傳承人、“潛在”傳承人的三級非遺人才梯隊。同時,加強對代表性非遺傳承人的評估和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建設傳承人資源庫,全面動態掌握各個項目傳承人的存續狀態和日常工作情況,提高待遇,保障生活。
王紅委員建議有關部門建立搶救性機制,采取搶救性措施,推動傳承人隊伍可持續發展。同時加大財政支持引導力度以及社會宣介力度,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傳承工作。
針對當前一些非遺項目面臨的傳承人年齡老化問題,段春華委員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錄體系,加大對傳承人的支持、扶持力度,不僅要關注傳承現狀,還要考慮長遠發展;不僅要關注他們的物質需求,還要在精神上給予更多的支持和肯定。
進一步完善傳承人相關制度
現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僅對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及認定代表性傳承人作出具體規定,對市、縣兩級并沒有相應規定。鑒于此,鄭建閩委員建議在非遺法修訂時,增加對市、縣兩級政府建立本級非遺代表性名錄及認定代表性傳承人的相關規定。
他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強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和管理,安排專項經費對瀕危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傳承活動給予支持,持續壯大傳承人隊伍并提升傳承能力;加快開展瀕危非遺代表性項目影像記錄工程;充分運用文化館(站)、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以及各類文化節慶活動,為傳承人提供更多宣傳展示的機會;同時,定期開展研修活動,提高傳承人的素質技能和傳承實踐能力。
方向委員關注的是非遺傳承人激勵機制完善問題,建議在現有激勵措施的基礎上,探索完善非遺傳承人作出的貢獻與授予榮譽相關聯、年度評估與資助資金相掛鉤的激勵措施,進一步提升非遺傳承人的傳承責任心、工作投入度和事業成就感。
“代表性傳承人在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這項工作上發揮著極大作用,一定要注重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幫助他們提升技藝、解決困難,盡快發展壯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隊伍。”苻彩香委員強調要注重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
重視非遺保護人才培養
分組審議中,多名委員提及要重點加強青少年傳承人的培養,教育引導青少年更好地認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激勵更多青少年積極投身于非遺保護傳承隊伍。
段春華建議發揮高校資源優勢,鼓勵有學科優勢的大學增設非遺專業,支持非遺人才開展研修訪學、展演展示,大力培養一支奮發有為的保護傳承主力軍。
李慧瓊委員建議將非遺傳承規范化、科學化、普及化,通過正規課程在大中小學傳授非遺知識,建立龐大的非遺傳承人群體。
李巍建議深化高職院校和企業之間共同培養非遺傳承人的長效合作辦學機制,支持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參與授課和教學科研,重點培育非遺保護與傳承的復合型人才。
“非遺保護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交叉學科的多方面知識,如歷史知識、考古學知識、自然科學知識等等。”湯維建委員認為,高校要倡導推動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課程,研究生要加大非遺研究方向的培養力度和規模,要使非遺保護人才輩出。同時,還要強化非遺工作坊等機構,對非遺高質量人才進行培養。
“要讓非遺進入大眾的視野,讓非遺傳承人成為人們認可的比較優質的職業選擇。”湯維建說。(朱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