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11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新時代人大工作”專題研討會暨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年會在南京召開。10號下午,16名與會代表圍繞會議主題進行了交流發言。11日上午,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受邀參加全省市縣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培訓班動員會,聆聽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李小敏圍繞“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認識與實踐”的開班講座。下午,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部分理事、常務理事和來自省市縣(市、區)人大的同志圍繞講座內容展開討論交流。
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會長公丕祥主持年會開幕并講話,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呂振霖報告了2021年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工作情況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公布了2021年度課題評審結果的決定。會議補選了研究會理事。
公丕祥指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指明了方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對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的原創性發展,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鮮明特征和本質優勢,必須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新時代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全省各級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和省委人大工作精神,緊緊圍繞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點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建設性的課題研究,充分發揮理論研究對實際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11日下午圍繞李主任的講座內容展開討論交流時,與會人員一致認為,李小敏主任的專題講座邏輯清晰、層層遞進,對全過程人民民主進行了全方位的解讀,從政治高度、理論深度、實踐力度展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深刻內涵,為深刻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更新的思考維度,開拓了更廣的研究視野——
“聆聽了李主任的講座,很受啟發。”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呂振霖認為,報告從民主、人民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全過程人民民主,從人類民主的起源、馬克思主義民主觀、我們黨領導人民開創社會主義人民民主的偉大實踐,從民主是人類的共同價值、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等不同維度、不同層次,詮釋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思想性、政治性、理論性、指導性都很強,受到了一次難忘的思想理論教育,必將對研究會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開展理論研究,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薛和曾在省人大機關工作三十多年,作為一名老“人大人”,對人大工作充滿深厚感情。他表示,聆聽了李主任的講座,作為人大一名老同志,將認真回顧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實踐,通過歷史史實更好印證習近平總書記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進一步深化理解認識,增強制度自信。他堅信,在新理念新思想的指引下,人大發展前景廣闊,人大工作大有可為。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作為立法工作者,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研究會副會長王臘生認為,要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在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中樹立三個理念。一是權利保障,立法必須把維護人民群眾權利放在首要位置,尤其是克服部門利益;二是權力限定,在立法中要限定約束權力的使用,防止腐敗,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三是公平正義,在立法中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最重要的就是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其中。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理事劉小冰教授談了他的理解:“要把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的論述,人大不是‘二線’機關,必須依照法定職權,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中切實發揮好作用。”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如何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劉廣忠認為,尊重代表權利就是尊重人民權益,支持代表履職就是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本屆省人大在代表工作上做了很大改進,如代表建議辦理的“函來函往”到“人來人往”再到“常來常往”,線上線下結合起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當前,我們黨正團結帶領人民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接續奮斗。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對于不斷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更好發揮制度優勢,具有重要意義。作為省人大代表南通團第四小組牽頭人,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理事陳斌表示,要強化使命擔當,組織好今年集中調研工作,還要認真做好人大工作理論研究,認真總結基層經驗,唱響人大聲音、講好人大故事。
經過熱烈討論,大家紛紛表示,今后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堅定不移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繼續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質量的理論研究成果,為新時代人大事業創新發展貢獻力量!
省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及省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各設區市和部分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研究室主任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