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21年監督工作計劃,由部分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省人大代表和專家組成的執法檢查組于7月至9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以下簡稱《精神衛生法》)貫徹實施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省人大常委會對這次執法檢查高度重視,專門制定了執法檢查工作方案。7月20日,執法檢查組召開了省衛健委、省精神衛生中心及部分心理健康專家參加的座談會。南京祿口機場發生疫情后,執法檢查組及時調整工作安排,書面征求了省發改委、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等十家部門單位的意見建議。9月18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情況匯報會,聽取省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貫徹實施《精神衛生法》情況的匯報。
9月22日至25日,執法檢查組分兩個小組,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執法檢查組組長許仲梓帶隊赴無錫、蘇州,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主任、執法檢查組副組長周琪帶隊赴泰州、鹽城,實地開展執法檢查,查看了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社區精神康復機構、學校等相關單位和項目23個,隨機抽查文檔材料700余份,聽取了被檢查單位、當地心理健康服務行業組織負責人和社區工作者的情況介紹,召開了當地人大、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的情況匯報會。省人大常委會委托徐州、鎮江、連云港市人大常委會同步開展了《精神衛生法》執法檢查。此外,還通過江蘇人大代表履職平臺、江蘇人大網、“江蘇人大發布”微信公眾號,向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建議。現將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3年《精神衛生法》實施以來,省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精神衛生法》。各地各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將精神衛生工作作為保障改善民生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逐步建立服務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推動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
(一)精神衛生事業發展進入新階段。近年來,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堅持依法履行職責,推動《精神衛生法》有效落實。一是建立協調機制。初步形成了由衛生健康部門主管,發改、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社、醫保、殘聯等部門共同參與、協同推進的精神衛生管理工作機制。二是政策法規引領。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先后制定了《江蘇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8-2020年)》《關于做好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強制醫療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無錫市2007年在全省率先出臺了《無錫市精神衛生條例》。蘇州市2020年出臺了《蘇州市精神衛生條例》,將貫徹《精神衛生法》和市條例與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有機融合、共同落實。三是注重財政保障。“十三五”期間,全省各級財政累計投入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資金1.73億元,保障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正常運行和持續發展的資金33.6億元,為精神衛生管理服務提供了支撐。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精神專科醫院為主體,設有精神科或心理科的醫療機構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和心理咨詢機構為補充的精神衛生管理服務體系。
(二)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工作有了新發展。全省各地積極探索心理健康服務模式,逐步完善社會心理危機干預機制。一是廣泛開展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綜合采用各種媒介,廣泛傳播心理健康知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檢查中看到,坐落在風景優美的暨陽湖生態園中的蘇州張家港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建筑面積達1990平方米,不同的人群都可以在此參觀展覽和交互體驗。二是努力做到重點人群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推動中小學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建立心理危機預警體系。在高校構建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咨詢服務、預防干預“四位一體”的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民政、婦聯、殘聯等單位充分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為空巢、喪偶、留守老人和婦女兒童、殘疾人等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同時,加強心理援助熱線建設,為各類人群提供免費、規范、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務。連云港灌云縣作為全省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地區,開設的“灌心云聆”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廣受好評。三是不斷提高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能力和水平。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各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組織開展心理援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每千人配備1名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的比例組建心理健康服務團隊,開設心理咨詢服務熱線,對確診病例及家屬、隔離人員、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等開展針對性心理干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精神障礙醫療保障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精神專科醫院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檢查中看到,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二期建設主體已經封頂,完工后可提供精神科床位1500張。鹽城市第四人民醫院病房樓正在建設中,項目擬投資6.87億元。泰州市第五人民醫院已于去年開工建設,擬設床位700張,目前5幢樓主體結構已封頂。二是診斷治療比較規范。各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依法開展精神障礙患者的診療服務,探索創新治療方式。檢查中看到,蘇州市廣濟醫院和靖江第二人民醫院的一些精神障礙患者,在院內田地上從事簡單的農活,精神狀態良好。徐州醫科大學對從事精神障礙管理治療的人員專門進行轉崗培訓,有效提升了醫務人員的專業水平。注重對特殊人群的分類救治,對已發生危害他人安全行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非自愿住院治療;對街面流浪乞討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按照“先救治、后甄別”原則,由當地醫療救助定點機構進行診斷和救治;對無居住地的慢性期患者或無法轉回居住地的患者,由精神康復機構或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分類安置。三是醫療保障基本落實到位。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困難人員實施傾斜保障,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比普通患者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10個百分點。省殘聯、省醫保局等制定救助政策,貧困精神殘疾人個人不承擔基本精神類藥物費用,全省每年7萬多名困難精神殘疾人得到救助。
(四)精神障礙康復服務有了新進展。各地積極探索民政牽頭、衛健和殘聯等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機制,初步建立了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平臺、機構為支撐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一是推進社區康復服務點建設。2019年省政府把“建設100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點”列為民生實事項目。2019年、2020年省民政廳共計安排2600多萬元福彩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點建設和運行。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點208個,分布于84個縣(市、區)。二是探索社區康復管理模式。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引入153家社會組織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蘇州市積極推進精神障礙康復服務項目化運作,推廣以康復驛站為主陣地,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醫療康復、社區支持和就業輔導服務的“1+3”社區康復服務模式。泰州市以殘疾人之家為陣地,聘請專業的第三方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康復服務,共服務1500多人次。三是創新社區康復服務方式。各地社區康復機構積極創造條件,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服藥、預防復發、職業康復、生活技能、社交技能、心理治療等專業康復訓練,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屬的好評。檢查中看到,蘇州桃花塢康復驛站、靖江市濱江新區“馨港灣”殘疾人之家,將宣講精神衛生知識和開展技能訓練有效結合,不少精神障礙患者在康復驛站中進行手工勞動,既得到了一定經濟收入,減輕了家庭負擔,又有利于穩定病情,幫助其更快地融入社會。
(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嚴格篩查登記。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建立了衛健、公安、民政、司法和殘聯等部門參與的動態監測網絡,認真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轄區內目標人群定期開展登記、隨訪,及時動態掌握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基本情況。二是加強救治服務。全省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確定了18家定點醫療機構,依法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強制醫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開展隨訪評估、分類干預、服藥指導、健康體檢等免費服務。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范圍,優先提供個性化醫療健康服務。鎮江市出臺了《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以獎代補政策和辦理監護人責任險實施辦法》,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給監護人投保責任險,一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三是落實隨訪措施。按照“一名醫生、一名民警、一名村(居)干部、一名監護人”的要求,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鄉鎮(街道)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聯合隨訪,督促監護人履行法定職責,對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無能力履行法定職責的,督促落實患者所在單位、居住地村(居)委會等履行監護責任,有效防止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
二、存在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我省精神衛生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中央相關要求相比,與《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是公共衛生領域最薄弱的環節。
(一)依法履行精神衛生工作領導職責不夠到位。《精神衛生法》第6、7、8、10、12、19、50條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在精神衛生工作方面的職責。檢查發現,在貫徹落實這些規定上還存一些問題:一是精神衛生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責任制不健全。省級層面聯席會議制度未正常運行。作為主管全省精神衛生工作的省衛生健康部門,精神衛生工作職責分散在多個處室,缺乏專職工作人員,未明確綜合協調牽頭處室。二是精防機構不健全。我省沒有獨立的省精神衛生防治管理機構,僅僅在南京腦科醫院增掛了省精神衛生中心的牌子,無編制、無經費、無獨立法人資格。全省各設區市、縣(市、區)也沒有獨立的精防機構。全省承擔精防機構職責的人員僅228人,且90%以上為兼職。三是考核監督和獎懲機制不健全。各級政府都沒有建立完善的精神衛生考核監督和獎懲機制,長期沒有對有關部門承擔的精神衛生工作進行考核與監督,也沒有對在精神衛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二)治療康復服務體系不夠健全。《精神衛生法》第25、40、54、55、57、61條對建設和完善精神衛生治療康復服務體系作出了明確規定。國家和我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都明確:到2020年,要健全省、市、縣三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每個設區市至少建成1所公辦三級精神專科醫院。但從檢查情況看,一是我省尚無省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強制醫療機構。目前,全國20多個省份已建立了省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僅有安徽、云南、山西、黑龍江和我省沒有獨立設置的省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全國21個省份已建立了省級強制醫療機構,而我省被強制醫療人員與普通精神障礙患者混住、混管的現象比較普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二是醫療服務能力和社會需求不相適應。據省衛健部門統計,截至2020年,全省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登記在冊的有35萬人,住院精神障礙患者每年增加5000多人,門急診量每年增加32萬人次。但截至2020年末,全省每萬人口精神科實際開放床位3.38張,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3.09人,與上海的5.3張、4.65人,浙江的4.25張、3.6人,廣東的3.6張、3.76人,山東的3.57張、3.75人相比有較大差距。特別是與《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中“東部地區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低于3.8名”的要求相比有較大差距。三是精神障礙康復體系建設進展相對遲緩。目前,全省尚有11個縣(市、區)未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3個設區市尚無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因康復服務占床時間長、經濟收益低、納入醫保支付的康復服務項目少等多種原因,大多數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沒有設置康復科,導致精神障礙患者反復就診、長期住院,給患者家庭帶來沉重負擔。
(三)經費保障還不夠到位。《精神衛生法》第62、63、68、69條規定要加大財政投入,保障精神衛生工作所需經費。檢查發現,一是各級財政投入力度需進一步加大。省、市、縣三級財政對精神衛生專項經費投入較少,對精神專科醫院大多實行差額撥款。“十三五”期間,我省每年度省級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基本維持在460萬元,與浙江3040萬元、廣東2050萬元相比差距甚遠。2015年我省全面實施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后,由于精神專科醫院的治療手段主要依靠藥物,取消藥品加成后失去了主要的收入來源,精神專科醫院運行和發展存在較大財務困難。比如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每年只有不到20萬元專項管理經費,難以維持基本運轉。目前全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資金缺口仍然較大且保障不穩定,一旦福彩公益金投入減少或停止,已經開展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將會不得不暫停開展。二是精神障礙患者負擔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病程長、治愈率低、重返社會困難,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嚴重的負擔。據統計,精神障礙在我國疾病總負擔中排名居首位,約占疾病總負擔的20%。因多種原因,目前我省醫保信息系統對精神障礙患者尚未做到全覆蓋,救治救助經費也沒有覆蓋到所有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部分地區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的精神障礙治療項目偏少,患者仍需自費。部分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反映醫保基金總額不夠使用。有的地方反映,精神障礙患者自費日常服藥的年費用達四五千元,參加居民醫保的精神障礙患者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依然較重。三是拖欠強制醫療經費較為普遍。我省關于加強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從2015年起全面實現對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免費救治,但目前尚未有效落實。截至2020年末,全省18家強制醫療定點機構有17家被拖欠醫療費用,共計2567.16萬元,比如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298萬元、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478.9萬元、常州市德安醫院173.6萬元、蘇州市廣濟醫院176萬元、南通市安康醫院305萬元、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129.2萬元。
(四)精神衛生從業人員待遇較低、專業人才匱乏。《精神衛生法》第11、64、66、71條規定了提高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待遇水平并給予津貼。檢查發現,一是收入較低。有些地方反映,精神專科醫院醫生與綜合醫院醫生的待遇相比,同是副高職稱,因精神專科醫院醫療收入偏低,導致精神專科醫院醫生的年績效工資要低30%至40%,精神衛生福利機構醫生的年平均收入更低。目前我省精神科醫師每人每月只有52元津貼,該標準實行至今三十多年未作調整,有的地方精神科醫師甚至連每月52元津貼都拿不到。而浙江設立了省域統一的精神衛生人員崗位津貼每人每年6000元,廣東省佛山市精神科執業醫師特殊崗位津貼每人每年6萬元,東莞市每人每年2萬元。二是精神衛生機構專業人才緊缺。不少設區市和大多縣級精神專科醫院精神科執業醫師為非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精神障礙診療水平不高。有些精神專科醫院中層以上干部中無一精神衛生專業人員。基層精防人員嚴重缺乏,年年培訓,但培訓之后大部分人卻轉崗不愿意干精神衛生工作,留不住人。大多鄉鎮衛生院沒有設立精神科,沒有精神科執業醫師,沒有處方權,不能看病開藥,患者及家屬要花費一天時間到市縣醫院才能開到藥。三是精神衛生專業人才培養滯后。由于從事精神衛生工作風險高、待遇低,報考精神科專業的學生很少。從2017年起,我省只有兩所高校每年共招收精神醫學專業的本科生80人,此外還有4所高校每年共招收精神醫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12人、博士研究生3人,不能滿足三級醫院需求。不少設區市和許多縣級精神專科醫院招不到精神科醫生。
(五)加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務的措施不夠有效。《精神衛生法》第11、16、20、67條規定了各級各類學校和單位在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責任。檢查發現,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落實舉措與該問題的嚴重性還不相匹配。一是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愈發嚴重。家庭因素、學業因素等給兒童青少年帶來一系列心理問題,青少年抑郁、焦慮等情緒和行為問題尤為嚴重。特別是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日益突出,中學生特別是大學生因心理健康問題引發的自殺等事件屢有發生。《中國國民心理健康發展報告(2019-2020)》顯示:“2020年青少年抑郁檢出率為24.6%,其中重度抑郁為7.4%;從小學到高中,隨著年級增長,抑郁檢出率呈現上升趨勢。”二是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建設不到位。檢查中發現,不少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和心理危機干預熱線建設不夠完善、服務不夠規范,社會公眾對獲取專業心理咨詢服務和心理危機干預渠道的知曉率不高。三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專職教師配備嚴重不足。雖然大部分中小學校都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但不少中小學校缺少專業專職人員,省內32所高校配備的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數量沒有達到1:4000的要求。四是部分大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不夠扎實有效。一些高校尚未落實《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提出的“2個學分,32—36個學時”的要求,有18所高校尚未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部分高校對心理健康教育的牽頭部門、協同部門、心理中心、二級學院等部門職責沒有明確,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危機識別不及時、危機干預互相推諉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幾點建議
精神衛生是關系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建議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精神衛生法》各項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加大補短板、強弱項的工作力度。
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要健全完善“政府組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單位家庭盡責盡力”的精神衛生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各級政府對精神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把精神衛生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加快制定出臺我省“十四五”精神衛生專項工作規劃,統籌安排各類精神衛生資源,增加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編制數量,著力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對精神衛生服務的需求。要加強精神衛生法律與政策研究,加快我省精神衛生立法進程。二是完善落實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責任,建立健全協同落實機制和工作例會制度,明確省衛健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的職能處室,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人員。各設區市和縣市區參照省里做法落實。三是健全監督考核、獎勵問責機制。各級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將精神衛生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加強對精神衛生工作落實情況的考核與評價,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導和評估,對在精神衛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達標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要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機構。一是盡快組建江蘇省精神衛生防治管理機構。2020年底,國家已經成立獨立的“國家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與國家疾控中心相并列,配備80個編制、8個所,為公益一類機構。目前,北京已設立市精神衛生保健所,編制50人。廣東已設立省精神衛生中心,編制40人。二是單獨建設江蘇省精神專科醫院。盡快補齊我省省級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短板,縮小與兄弟省份的差距,發揮省級精神專科醫院的龍頭帶動作用,全面提升我省診治疑難精神障礙病癥的整體醫療水平。三是建設江蘇省強制醫療所。按照法律規定認真落實對被強制醫療人員的治療、康復、看護和監管職責,切實解決被強制醫療人員與普通精神障礙患者混住、混管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為有效融合醫療資源,提高效率,便于協同管理,建議統籌規劃,在“十四五”期間完成省精神衛生防治管理機構、省精神專科醫院、省強制醫療所建設。此外,要按照設區市全覆蓋的要求,加快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為特殊困難精神障礙患者的養護、治療、康復提供兜底保障。
三要進一步加大投入保障。要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投入職責,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精神衛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一是加大省級年度精神衛生工作經費,盡快縮小與浙江、廣東等先進省份的差距。二是加大對精神專科醫院的財政支持力度,提高差額撥款額度,盡快解決強制醫療定點機構被拖欠醫療費用的問題。建立穩定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明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經費保障渠道及撥付途徑。三是落實法律關于定期調整精神衛生醫療工作人員津貼的規定,及時調整我省精神衛生從業人員專業崗位補助標準,盡快縮小與兄弟省份的差距。四是要強化相關職能部門間信息共享的認定溝通機制,加大精神障礙患者參保精準擴面力度,實現我省醫保信息系統對精神障礙患者全覆蓋,救治救助經費要覆蓋到所有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特別是要落實對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免費救治。要優化精神衛生服務支付方式,逐步擴大精神障礙患者醫保報銷范圍。
四要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專業人才培養。省政府要盡快研究制定我省精神衛生專業人才培養的專門行動計劃,通過高校擴大本碩博招生、定向培養等方式,為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培養專業人才,提高精神衛生從業人員專業水平。加大精神衛生專業職稱評聘改革力度,同等條件下向精神衛生專業特別是基層的申報人員傾斜,增加聘用中高級職稱額度,為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的精神衛生工作人員提供更好事業發展空間。二是加大培訓力度。通過組織醫師轉崗培訓,增加精神科執業醫師數量。加強精神專科醫務人員培訓,將精神衛生知識及技能培訓納入執業醫師繼續教育內容,不斷提升精神專科醫務人員診療服務水平。重視培養人才、團結人才、引領人才、成就人才,切實提高精神衛生專業醫生的收入水平、拓寬晉升通道、保護合法權益,增強精神衛生從業人員的職業榮譽感、成就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真正做到事業留人、待遇留人。三是完善激勵機制。通過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與考核掛鉤的績效工資總量調整辦法,提高精神衛生醫務人員的薪酬水平,盡快縮小與綜合醫院醫生收入上的差距,穩定精神衛生工作專業隊伍。
五要筑牢網底,提升社區醫療康復服務能力。一是推動精神衛生醫療資源下沉、防治關口前移。要推行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有效銜接,通過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精神科門診、配備精神科執業醫生等方式,方便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屬在家門口就醫取藥。二是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要以民政、殘聯等建立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點為依托,建立健全精神障礙康復服務體系,明確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社區康復機構技術指導和醫療服務的職責,形成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整體合力。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全面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示范點建設,創造可復制的經驗,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促進社區康復機構增點拓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推動康復驛站、殘疾人之家、日間照料中心、工療基地、農療基地、日托康復站、庇護工場等社區康復機構的建設與發展。要將更多精神康復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提高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三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逐級建立完善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社會參與的心理危機干預服務工作機制,設置心理援助熱線,及時有效地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和救助工作。
六要進一步加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規范化管理。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兒童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康復醫院應當開設精神科或者心理科,二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開設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三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提供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與住院服務。要完善社會心理服務網絡,及時總結蘇州市開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的經驗和做法,在我省已有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擴大覆蓋面。建立學校、家庭、社區、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與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的聯動機制,加大對兒童青少年心理問題早期發現和及時干預的工作力度。要全面貫徹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部門下發的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將抑郁癥篩查納入學生健康體檢內容,按照規定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專職教師,切實發揮輔導員、班主任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強化考核,把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納入教育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加強督導檢查。省教育部門要研究制定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評價與督導指標體系,定期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展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