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省十四屆人大法制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23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省十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起步之年,也是本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法制委員會在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積極投身省人大組織的“牢記囑托、感恩奮進”學習實踐活動,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要求和全省立法工作會議部署,圍繞中心大局,立足法定職責,主動擔當作為,全年共召開全體會議13次,對16件省法規草案、63件設區市法規進行了統一審議,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開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始終保持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一年來,法制委員會自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推進、深度融合,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以黨建凝心聚力、促業務提升,努力為依法履職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一)扎實開展主題教育,積極投身實踐活動。按照機關主題教育的總體部署,及時召開分黨組暨黨支部全體黨員會議,研究制定分黨組和黨支部主題教育具體計劃,細化目標任務,并作再動員再部署。認真舉辦分黨組讀書班,重點在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采取全面系統學與重點章節學、領學與自學、研討與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針對性研讀黨的二十大報告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要》等指定學習資料,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立法工作的有關篇章。深入開展交流研討,圍繞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等主題,開展研討交流4次,結合“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高質量立法”在全體黨員干部中開展“牢記囑托、感恩奮進、走在前列”大討論,取得了以研討促學習,以交流促提升的良好效果。認真組織專題黨課,邀請常委會副主任曲福田給全體黨員講授“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推進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專題黨課,委員會領導帶頭以“半月談”形式作專題報告,交流心得體會,分享思考感悟,在學以致用上取得明顯成效。及時抓好整改落實,深入排查依法履職方面的突出問題,針對“立法的及時性針對性不夠強”的問題,制定出臺實施辦法,推動問題清單整改整治工作落地落細,以有力舉措推進主題教育走深走實。通過扎實開展主題教育和學習實踐活動,全體同志在思想認識、政治站位、業務素養和工作作風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進步,達到了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的良好效果。
(二)持續強化理論武裝,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別是對立法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必修課,及時跟進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理論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堅定,更加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和省委十四屆四次、五次全會等重要會議后,及時組織全體黨員深入學習相關會議精神,主動在黨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中尋找地方立法擔當作為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切實做到上級的部署要求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進到哪里,法治引領保障作用就發揮到哪里。
(三)發揮分黨組作用,把黨的領導落到實處。對列入省委常委會2023年工作要點的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食品安全條例、外商投資條例、制定和批準地方性法規條例、關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定、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等重要法規,均召開分黨組會議研究討論后向常委會黨組匯報,并協助常委會黨組做好向省委的請示報告工作。注重用黨組織的政治功能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形成合力,編制五年立法規劃、開展主題教育等重要工作都經分黨組研究討論,切實發揮分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政治保證作用。
二、科學編制立法規劃,統籌謀劃五年立法工作
編制本屆人大立法規劃,是省人大常委會2023年的重點工作。我們按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信長星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要求,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積極推動規劃編制工作。在立法規劃經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協助召開全省立法工作會議,對深入實施立法規劃、加強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全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和歷次集中清理遺留的法規進行系統梳理,對近年來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中涉及的立法項目進行全面梳理;赴蘇州就新興領域立法開展調研,了解相關產業發展情況,深入企業聽取意見;赴南通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設區市人大對立法項目的建議,形成調研報告,提出統籌安排五年立法項目的建議,為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提供決策參考。
(二)廣泛聽取意見建議。通過召開座談會、代表履職平臺、書面發函、電話征詢等方式,向省人大代表、社會公眾、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各方面征求意見,全面了解社會各領域各階層立法需求。先后兩輪向社會公眾征求立法項目建議,共收集到立法規劃項目建議478件,均作了研究論證,予以合理吸納。特別是在樊金龍常務副主任的推動部署下,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對提出意見建議的公民代表等作出回應并再次聽取意見,進一步厚實立法規劃的民意基礎,得到了與會代表的一致肯定。
(三)統籌安排立法項目。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定位和“四個走在前”“四個新”的重大任務要求,立法規劃共安排正式項目73件,調研項目42件,涵蓋了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農業現代化、強化社會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進美麗江蘇建設等方面。此外,還對加強立法組織協調、健全立法工作機制、完善立法支持系統、強化立法保障舉措、加強對設區市立法指導、扎實推進備案審查等提出明確要求。
(四)大力開展宣傳解讀。立法規劃印發后,協助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編制過程、工作要求、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并就編制工作原則、項目取舍標準、規劃貫徹落實等接受記者提問。配合辦公廳宣傳處集中推出新華日報要聞+社論+新聞綜述+報紙專版、省臺電視專題+動畫、中江網SVG海報、部分央媒圖文音視頻等報道,人民日報客戶端等中央媒體作專題報道,打出一套宣傳立法規劃的“組合拳”,為立法規劃的有效實施營造了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三、依法履行統一審議職能,確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務
一年來,法制委員會深入貫徹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自覺與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標對表,認真履行統一審議職責,努力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省級法規、審查批準設區市法規做好各項工作,圓滿完成了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一)以立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經濟領域立法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高質量立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要求,審議關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定,結合省情實際作出適度前瞻的制度設計,明確目標和促進措施,為引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這是相關領域全國首部省級地方性法規,一經通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人民日報作了題為《在法治軌道上發展智能交通》的專題報道。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審議外商投資條例,聚焦江蘇開放型經濟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發展,遵循江蘇發展實際,優化外商投資發展環境,細化外商投資促進舉措,強化外商投資保護措施,為進一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注入法治動力。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部署,審議家庭農場促進條例,從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支持、融資擔保、科技支持、人才培訓等多方面,強化指導服務,為引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以立法助力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始終把人民群眾的權利保障和具體利益放在優先位置,以制度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把握基層衛生事業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和戰略定位,審議基層衛生條例,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制定專門法規,探索我省基層衛生有效供給新模式,健全完善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對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作出具體規定,真正讓老百姓在家門口享受到優質便捷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關切,審議食品安全條例,針對網絡食品經營、預制菜、食用農產品、農村集體聚餐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推動建立健全科學、嚴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新業態新模式監管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將提請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著眼維護勞動者合法健康權益,審議職業病防治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危害源頭治理,完善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推進健康江蘇建設。
(三)以立法助力社會高效能治理。加快建立健全社會治理領域法規制度,強化多層次多領域制度規范,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審議安全生產條例,注重把實踐檢驗的創新成果、制度措施固化為法規規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構建安全風險防范機制,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提供法治保障。審議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以“小快靈”立法的積極實踐,為提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能力,更好保障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從打造現代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加強源頭監管、改善便民服務措施、完善道路通行條件、科學設置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修改完善,切實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安全順暢出行。審議社區矯正工作條例,適應基層治理現代化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隊伍建設和支持保障舉措,細化精準矯正、損害修復、心理矯治、法律服務等方面規定,有效發揮社區矯正在預防和減少犯罪上的重要作用,更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以立法助力高標準生態保護。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以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為導向,審議濕地保護條例,從加強濕地資源管理、強化濕地保護利用、系統開展濕地修復、嚴格落實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修訂,通過完善相關制度規范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審議水庫管理條例,注重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水庫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依法管理和科學保護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更好維護水庫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審查修改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對生態保護和修復、防治環境污染、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等作出全面規定,為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全面推進美麗江蘇建設提供基礎性、綜合性的法規制度。
(五)以立法助力高水平文化建設。勇于擔當新的文化使命,在完善文化發展法規制度上創新實踐,推動優秀文化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審議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在全國率先開展相關領域立法,適應我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總結提煉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破解高強度發展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以“小快靈”立法方式,針對性地作出制度設計,更好地推動全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審議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厘清部門職責、規范管理要求、建立長效機制,運用法治手段系統化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為賡續紅色血脈,弘揚革命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法治支撐,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凝聚奮進力量。
四、堅守人民立場,自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法制委員會自覺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貫穿立法的全過程各方面,讓審議通過的每一部法規都能有效匯集民意、集中民智、贏得民心,使立法工作的全部流程、每個環節都成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一)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機制。為推動人大代表參與常委會立法工作,制定出臺《省人大常委會相關領域省人大代表掛鉤聯系法規項目實施辦法》,對掛鉤聯系省人大代表的確定、各環節的工作要求、提高代表參與立法的成效等作出規定、提出要求,使邀請代表參加調研、起草、論證、評估等立法活動實現常態化、規范化。根據年度正式立法項目所調整事項涉及的領域、代表工作經歷和專業背景以及代表意愿,研究印發《2023年度相關領域省人大代表掛鉤聯系法規項目分工方案》,明確每部法規的掛鉤聯系代表。一年來,共有88名省人大代表圍繞掛鉤聯系的法規提出意見建議。趙樂際委員長在2023年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上肯定了我省這一做法。繼續實施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掛鉤聯系法規項目,共有40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參與掛鉤聯系的法規座談、調研、論證等活動,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主體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二)強化公眾參與立法工作舉措。制定印發《關于“提高地方立法公眾參與度”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認真落實各項舉措,積極拓展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有效途徑。所有法規草案均在江蘇人大網和民意征集平臺全文及時公布,并發布相關立法資料和立法活動信息,便于公眾更好參與立法、提出意見建議。推動立法建議采納反饋機制實現制度化、常態化,采取網上公布、新聞發布等方式通報征求意見和意見建議采納情況,并首次舉行立法建議采納證書頒發儀式,向在《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意見征集中被采納意見建議的公民、人大代表、專家學者以及基層立法聯系點、地方立法研究基地頒發證書,截止目前已經頒發14份證書,更好地激發了公眾參與立法的熱情。
(三)積極開展聽證論證協商。堅持開門立法,對法規制定、修改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問題,通過座談、聽證、協商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妥善解決立法過程中的爭議,使重大利益調整更加公平合理、科學可行。圍繞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一審中意見比較集中的條款和重大問題召開立法聽證會,更加全面深入地聽取有關方面意見,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得到了社會各界好評。就社區矯正工作條例、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3件法規中的主要制度設計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涉及特殊群體利益、人民群眾權益的食品安全條例、外商投資條例、職業病防治條例3件法規組織開展立法協商,廣泛凝聚社會立法共識。
(四)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印發《關于基層立法聯系點2023年重點參與立法項目安排的通知》,合理安排各聯系點工作任務,通過各種途徑征求聯系點對法規草案的意見,擴大基層群眾對立法工作的直接參與。將食品安全條例、家庭農場促進條例、物業管理條例、職業病防治條例等作為需要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的重點項目,赴基層立法聯系點直接聽取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更好發揮“民意直通車”作用。支持、指導昆山市人大常委會承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交流會,起到了相互學習借鑒的良好效果,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肯定。啟動新一屆人大基層立法聯系點遴選工作,推動全省基層立法聯系點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五、緊抓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推動各項舉措有效落實
法制委員會緊緊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研究出臺《省人大常委會2023年推進高質量立法重點任務》,對年度立法工作作出系統安排,完善立法工作的制度機制,推進立法工作舉措創新,不斷提升立法的質量和效率。
(一)推進年度立法計劃有序實施。根據《江蘇省人大常委會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進一步明確正式立法項目的提案人、起草單位、一審委員會和審議時間。協助省人大常委會與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協調小組聯合召開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實施推進會,推動各有關方面按照計劃安排,抓緊落實法規起草、審核、審議責任,加強立法工作中的協調配合,保證立法工作計劃得到有效實施。
(二)對法規質量和實施效果開展“回頭看”。組織省有關部門和省法院,對十八大以來我省制定或修改的80部地方性法規在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中的適用情況開展統計調查,分析原因,形成《關于省級地方性法規適用情況的統計分析報告》,研究提出建議舉措,為推進法規更好進入執法融入司法提供決策參考。選取并梳理我省21件法規中涉企罰款規定,與上位法、長三角地區及其他兄弟省市法規的規定進行比對,形成調查報告,為改進立法工作提供依據。這兩個報告均得到常委會領導的肯定,并報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
(三)提升地方立法規范化水平。貫徹實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組織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清理修改工作的通知》,省市聯動、協同開展省制定和批準地方性法規條例、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立法條例)的修改工作,進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制度機制,規范地方立法活動。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關于地方性法規中有關共性問題的意見》,推動有關方面按照實施意見的新要求統一認識、統一標準、統一行動,更好地做好地方性法規的起草修改、審核、審議工作。
(四)注重發揮專家學者優勢。出臺《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聘任與管理辦法》,舉行儀式聘任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25名,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動6家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建立規章制度,依托立法研究基地開展法規研究論證、立法后評估等工作,委托東南大學立法研究基地組織起草《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議案處理辦法(草案)》,更好發揮“外腦”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支撐作用。
六、強化審議指導力度,著力提升設區市立法水平
法制委員會強化對設區市法規的統一審議職能,提前介入審查,強化業務指導,不斷提升設區市立法能力,切實維護法治統一。
(一)加強統籌協調。在設區市人大常委會制定新一屆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時,對立法項目選擇、數量控制、時序安排等提出指導意見,推動各市準確把握立法權限,在兼顧省市立法資源有效配置的基礎上,立足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人文歷史地理條件、地方管理需求和自身立法能力科學編制規劃、計劃。對“小快靈”立法項目,不受年度立法計劃安排和數量的限制,最大限度滿足各市的立法需求,用足用好立法資源。
(二)注重示范引領。繼續實施設區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選擇無錫市和美鄉村條例、徐州市快遞業促進條例、常州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規定、鹽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公共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的決定等法規,作為2023年的精品培育工程項目,組織力量提前介入,協同攻關,從合法性、適當性、規范性等多方面強化指導,著力打造高質量的精品示范樣本,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和制度成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嚴格審查標準。著重強化對設區市報批法規的合法性審查,重點審查是否超越立法權限范圍,是否違反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與上位法相抵觸以及違法設定或規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情形,對設區市新設、補充設定行政處罰進行嚴格把關,嚴守不抵觸底線。同時對規范內容是否適當、制度設計是否公平等重大合理性問題進行審查,幫助設區市增強法規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法制委員會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新時代對高質量立法的新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創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強化,立法調研的廣度和深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統一審議的質量尚需進一步提升,立法各環節間的協調銜接還需進一步加強。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法制委員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自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按照省委十四屆五次全會的部署要求和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持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穩中求進推動我省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在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前列、在推進中國式現代江蘇新實踐中走在前做示范,不斷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貢獻法治力量。
一是持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長期抓緊抓好,作為分黨組今年理論學習的重點任務,在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上下功夫,督促引導委員會全體同志做到常學常新、常思常悟、常修常煉,持續鞏固主題教育成果,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保持委員會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不斷強化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分黨組繼續堅持常態化研究重要立法事項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建議列入省委常委會2024年工作要點的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發展規劃條例、數據條例、產業技術研究院發展促進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分黨組研究后向常委會黨組報告;其他法規草案中涉及的重要事項、重大利益調整及時向常委會黨組匯報;協助常委會黨組做好向省委關于立法方面的請示報告工作,將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三是推進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實施工作。認真組織實施省委審定的省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協助省人大常委會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立法協調小組聯合召開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實施推進會,推動各有關方面落實責任,有力有序推進立法工作計劃有效實施。依法行使統一審議職能,努力向常委會提交高質量的草案修改稿、法規表決稿。
四是召開全省立法工作座談會。深入學習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和全省立法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各地立法實踐中的好做法好經驗,開展交流研討,對全省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推動全省立法工作穩中求進、提質增效。
五是強化提高立法質效工作舉措。制定省人大常委會2024年推進高質量立法重點任務,明確工作舉措,推動貫徹落實。繼續實施常委會組成人員、省人大代表掛鉤聯系具體法規項目,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工作,積極開展立法論證、聽證、協商等,拓展人民群眾參與立法途徑。做好新一屆人大基層立法聯系點遴選工作,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更好發揮“民意直通車”作用。
六是加強對設區市立法工作指導。舉辦全省立法干部培訓班,推進省市立法工作經驗交流研討,開展針對性實效性業務培訓。繼續實施設區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研究確定3—5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設區市法規,作為2024年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項目,示范帶動設區市立法水平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