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020年工作總結與2021年工作計劃
2021-01-20 10:42
來源:法工委
2020年工作回顧
2020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都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和更高要求。面對人手少、任務重、要求高的困難情況,法制工作委員會全體同志迎難而上、負重奮進,與時俱進、守正創新,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努力為常委會履職行權、為法制委統一審議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一年來,共審查修改省法規23件、牽頭起草法規草案4件,審查設區市法規50件,審查規范性文件94件,辦理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10件、省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委員提案2件,書面答復有關法規具體適用問題的詢問3件,完成法律草案征求意見26件次。在第二十六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備案審查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上,我省提交的《加強指導協調 注重激發活力 推動設區市立法工作邁上新臺階》《堅持守正創新 積極擔當作為 努力推動備案審查工作創新發展》兩篇交流材料,均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肯定,被安排作大會交流發言。在2020年全省人大優秀調研成果評比中,法制委法工委提交的《健全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制度體系 切實提高我省立法的質量和效率》獲一等獎第一名。
一、切實強化理論武裝和黨建引領,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一年來,法制委和法工委分黨組始終堅持政治屬性是立法工作第一屬性的定位,著力加強理論武裝,堅定維護黨的領導,不斷強化黨建工作,為全面履行立法、監督等職責,高效有序完成各項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法制委和法工委分黨組將認真學習和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分黨組和黨支部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形式,全面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于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不斷深化地方立法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區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第二十六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召開后不久,協助常委會召開全省立法工作座談會,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系統謀劃“十四五”時期我省地方立法的重點任務,切實做好下一年度的立法工作進行研究部署。
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于立法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立法工作的正確方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對黨中央有決策、省委有部署、經濟社會發展有需要的重要立法事項,堅持急用先行,及時起草依法防控疫情決定草案、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用立法快速推動落實相關部署要求。另一方面,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列入今年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的水污染防治條例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草案基本修改成熟后將重大問題和主要制度設計及時向省委報告,經省委同意后再按法定程序提請常委會審議,確保立法與黨的方針政策有效銜接。
注重強化委員會黨建工作。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不斷加強法制委和法工委分黨組、黨支部建設。一是健全分黨組和支部工作制度。出臺《法制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分黨組工作規則》,對分黨組的職責定位、會議開展、活動組織、自身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規范分黨組工作,發揮分黨組作用。全面梳理黨支部工作制度,對照黨章黨規查找差距不足,進一步完善黨支部各項工作制度。二是制訂分黨組和黨支部工作計劃。圍繞機關黨建工作要點,對照機關黨建工作三級責任清單,落實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和機關黨委工作安排,結合委員會工作實際,對分黨組和黨支部工作進行系統謀劃、作出統籌安排,積極推進“三個表率”模范機關建設,加強“兩個機關+黨建”探索,推進黨建質量與業務水平雙提升。三是提高分黨組和黨支部建設水平。強化“結合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業務”理念,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以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為主要內容,以“三個表率”模范機關建設、“忠誠核心、勇擔使命”主題實踐活動、“五抓五促”專項行動為主要抓手,持續抓實抓好分黨組和黨支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不斷增強分黨組和黨支部的凝聚力戰斗力。
二、努力發揮職能作用,為高質量立法提供高水平服務
一年來,法工委立足自身職能定位,扎實做好法規草案審查修改、調研起草工作,為常委會履行立法職能、為法制委開展統一審議提供服務、當好參謀。
高質量做好法規草案審查修改工作。審查修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草案,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推動服務型政府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激發創新動力和創造活力。審查修改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條例草案、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服務構建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優勢。審查修改農村公路條例草案、農村水利條例草案,夯實鄉村振興基礎,助力決戰脫貧攻堅。審查修改中醫藥條例草案、關于加強小餐飲管理的決定草案,立足促進發展,強化監督管理和服務保障,保護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審查修改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反間諜安全防范工作條例草案,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審查修改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土地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關于資源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草案、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草案,為推動實現我省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高質量協調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審查修改志愿服務條例修訂草案,健全志愿服務工作機制,激勵、弘揚志愿服務精神,推動志愿服務事業健康發展。審查修改《江蘇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修正案草案,落實機構改革要求,保障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特別是在漁業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中增加長江禁捕禁釣的內容,為落實長江十年禁捕提供法律依據,我省成為全國首家將禁捕禁釣寫入地方性法規的省份。
及時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依據。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響應緊急立法任務,成立工作專班,在30多個小時內完成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起草、征求意見、提請審議通過的全部立法程序,明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疫情防控中的職責義務,有針對性地強化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保障。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批示指示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決定,部署開展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及時起草提出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落實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嚴管野生動物非食用性利用,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積極助力民法典有效實施。協助常委會召開民法典貫徹實施座談會,推動各有關方面充分認識民法典頒布施行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民法典的宣傳解讀,認真做好民法典貫徹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部署要求,組織開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組建法規清理工作專班,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確清理工作總體要求、目標任務、清理標準和時間進度,同時部署各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清理工作。在對現行有效的省法規進行全面梳理的基礎上,與相關專工委、司法廳和有關部門多次進行溝通協商,研究提出處理方案。起草廢止經紀人條例等2件法規的議案、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等6件法規的議案,為民法典在江蘇順利實施掃除障礙。
統籌謀劃公共衛生、民生、安全生產領域立法修法工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衛生、民生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及省委相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我省公共衛生、民生和安全生產領域法規制度體系,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主任會議的要求,從今年6月開始,法工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開展公共衛生、民生和安全生產領域立法修法需求專項梳理工作,由相關委員會牽頭成立專門工作組,法工委在各專門工作組調研論證、提出方案的基礎上,匯總梳理意見、研究提出立法修法計劃。前期,梳理出百余件需要清理的法規。下一步,法工委將向主任會議匯報專項梳理工作情況,研究提出集中打包修改或者廢止法規的議案,條件成熟時由主任會議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將需要單獨修改的法規和新制定的法規項目列入2021年和今后的立法工作計劃。
此外,落實長三角一體化戰略和國家關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的部署,與上海市、浙江省協同起草,常委會同步作出關于促進和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著力破除制度機制障礙,解決示范區建設發展存在的法律問題。
三、落實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各項要求,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法工委認真落實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繼續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上下功夫,不斷探索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創新舉措,著力推動立法質量和效率雙提升。
保障常委會組成人員發揮主體作用。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掛鉤聯系法規項目實施辦法》,明確常委會組成人員掛鉤聯系的法規項目,推動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度參與法規的起草、調研、論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做好重要法規審議前解讀工作,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地方金融條例兩件法規草案進行審議前解讀,幫助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了解法規草案的立法背景、重大制度設計和重點難點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高質量的審議意見。
加強和拓展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將征求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作為立法的常態化工作,通過書面征求意見、邀請聯系點代表參加座談等形式聽取聯系點意見建議。今年,在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農村水利條例立法過程中,還走進聯系點面對面聽取基層單位和群眾意見,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作用。昆山市人大常委會被確定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后,法制委法工委積極支持、指導昆山市人大常委會做好相關工作,助力打造基層立法聯系點昆山樣板。
運用科技手段輔助立法決策。通過大數據量化分析、網絡問卷調查,全面了解法規所規范社會關系的客觀情況,準確把握民意基礎,為相關制度設計提供客觀數據支撐,有效增強立法決策科學性、民主性。在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立法過程中,專門就超標車過渡期、搭載人員年齡、佩戴頭盔等問題開展網絡問卷調查,在充分考慮調查反映的民意基礎上,作出放寬搭載人員年齡限制、調整過渡期等重要修改;通過對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駕乘人員死亡原因的大數據研究分析,作出駕乘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佩戴頭盔的制度設計。
用好論證咨詢機制。對法規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事項、專業性較強的法規,堅持通過召開論證會、委托研究等形式開展論證咨詢。在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立法過程中,邀請5位行政法學專家圍繞“不見面審批”立法提供專業咨詢意見,不少意見得到采納。在中醫藥條例立法過程中,邀請10多位名老中醫出席專家論證會,咨詢論證意見成為修改完善條例的重要參考。
四、完善備案審查法規制度,備案審查工作實現新突破
一年來,法工委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建設、履行備案審查工作責任,備案審查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全面修訂備案審查條例,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建設。貫徹落實黨中央“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部署要求,參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通過的《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在總結全省備案審查工作制度建設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組織起草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修訂草案,將監察委員會、法院、檢察院規范性文件納入報備范圍,實現備案審查全覆蓋;增加合憲性標準、政治性標準,細化合法性、適當性標準,強化保證中央令行禁止、保障憲法法律實施功能;健全工作機制,提升我省備案審查工作法制化、規范化水平。
履行備案審查工作責任,提高備案審查監督實效。全面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要求,扎實開展備案審查工作。開展核查通報,推動落實報備責任。依法對2019年度規范性文件備案情況進行核查,對審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進行梳理總結,豐富核查通報內容,保證實現“有件必備”,推動制定機關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實行在線審查,推動落實審查責任。全省統一的覆蓋省市縣三級的備案審查信息平臺于今年1月份啟用,所有規范性文件的審查通過平臺進行,做到各環節審查全程留痕,進一步固化落實“三方同步審查機制”,推動審查主體履行審查職責、提高審查質效。加強溝通協調,推動糾正發現問題。發現規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法性、適當性情形的,與制定機關、審核機關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交換意見,努力達成共識。確實存在合法性、適當性問題的,建議制定機關予以糾正,切實做到“有錯必糾”。
召開備案審查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推動備案審查工作再上新臺階。12月,協助常委會召開備案審查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就充分認識條例頒布施行的重要意義、扎實做好條例實施的準備工作進行座談交流,部署推動條例全面有效實施。會議強調,要把備案審查工作放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大局中去謀劃和推動,著力解決思想認識、能力水平、制度配套、協調配合等方面的問題,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大力度推動全省人大備案審查工作邁上新臺階。
五、加強指導協調,推動設區市立法工作創新發展
面對繁重的審查指導任務,法工委緊扣維護法制統一和推動質量提升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設區市立法的指導協調力度,注重激發設區市立法的生機活力,多措并舉推動設區市與時俱進做好立法工作。
協助常委會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加強和改進設區市立法工作。今年5月,協助常委會首次召開全省設區市人大立法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加強和改進新時代設區市人大立法工作。會議回顧總結了五年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豐碩成果,交流了地方立法工作經驗,分析了地方立法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從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加強對設區市立法工作指導、提高備案審查水平、加強立法能力建設等方面,對做好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會后協助主任會議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見》,指導設區市人大聚焦重點領域、短板弱項和社會關切強化法規制度供給,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加強對立法計劃的統籌協調,指導設區市科學選擇立法項目。對設區市立法計劃安排提前把關、統籌協調,指導各市根據立法權限和實際需要,充分彰顯地方特色,合理安排法規數量和時序進度,確保法規報批工作有序開展。省市之間及時通報立法計劃安排情況,加強上下溝通協調,對屬于設區市地方事務、適宜由設區市立法的事項,省里一般不立法,為設區市立法留下空間,提高全省整體立法效能。
改進對具體項目的審查指導,幫助設區市提高法規質量。將工作關口前移,在設區市法規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一審后即啟動審查指導工作,除了對合法性問題進行審查把關,嚴守“不抵觸”底線外,還對適當性、規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給予指導。對于規范內容比較復雜、重大的法規,通過“走下去”和“請上來”的方式,與設區市當面交換意見,共同研究解決立法中的相關問題,幫助設區市增強法規的針對性、規范性、有效性。
繼續實施立法精品培育工程,推動設區市立法質量整體提升。選擇蘇州市供水條例、南通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條例、宿遷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作為精品培育項目。協調省級立法資源,從合法性、適當性、規范性等方面全面加強指導,推動相關設區市按照科學民主依法立法要求,進一步改進立法工作方式,高標準、嚴要求做實做細做好調研起草、審查修改等工作,著力打造高質量的精品示范樣本,提煉可復制的工作經驗和制度成果,并向全省推廣。
六、發揮立法綜合職能,認真做好其他立法相關工作
抓好2020年立法計劃落實和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編制工作。認真組織實施省委審定的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統籌做好項目審議安排,保證立法計劃有序完成??茖W編制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發揮人大主導作用,圍繞中央和省委中心大局精準選擇立法項目,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意見,加強法規立項論證和統籌協調,并按照規定報請省委審定。
切實推動法規有效實施。組織起草并提請主任會議出臺《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規定》,明確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工作的職責分工、工作程序、具體要求,加強報告成果的應用,推動實現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落實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工作責任,及時提出建議列入下一年度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計劃的法規清單,及時研究報告中提出的修改完善法規的建議。
加強法規宣傳解讀工作。配合辦公廳、相關專工委,做好法規通過后的新聞發布會、貫徹實施座談會等工作,全年共參加6次新聞發布會、9次貫徹實施座談會、3次網絡視頻解讀,助力推動法規全面有效實施。組織人員撰寫解讀文章在《人民與權力》等媒體刊發,對法規出臺背景、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進行深度闡釋,其中《加強全鏈條管理 立法馴服“脫韁的野馬”》在第30屆中國人大新聞獎評選中獲一等獎。探索開展立法過程宣傳,邀請媒體參加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規立法調研,推動媒體對立法活動進行深度報道。
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協調小組有關工作。作為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和日常工作機構,認真履職盡責,努力完成各項任務。承擔立法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推動省委依法治省委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在地方立法領域的落實;加強與省委依法治省辦、各成員單位的溝通聯絡,保證有關信息資料的及時傳達報送;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工作任務清單,并按照序時進度向依法治省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季度匯總和年度工作總結。
做好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工作。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托,完成民法典草案、長江保護法草案、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等26件次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工作。對每件法律草案都代為征求省級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有的還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征求意見,及時將意見匯總整理后上報。此外,還接待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調研組4批次,協助做好昆山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授牌等工作。
一年來的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推進立法機制和方法創新的力度還不夠大,有的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還不夠深,謀劃部署、統籌推進立法宣傳工作還不夠多,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2021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1年,法工委將在省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別是關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第二十六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和省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著力增強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高質量完成全年立法任務,高水平推進備案審查工作,為江蘇“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組織實施好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除繼續審議尚未完成的5件法規項目外,立法工作計劃安排了正式項目16件、預備項目17件、調研項目16件,立法任務十分繁重。我們將按照立法工作計劃安排,會同相關專工委、司法廳和有關方面,及時研究確定審議時間,明確法規起草責任單位,推動落實法規起草責任;根據項目情況,確定2021年度推進高質量立法重點任務,認真做好法規草案調研修改等工作,為常委會及法制委履職行權提供服務保障。根據法規清理和立法修法需求專項梳理情況,對水污染防治、公共衛生、民生、安全生產領域相關法規適時啟動集中修改、廢止的程序。
推進立法機制和方法創新。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見》,按照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全省立法工作座談會的要求,創造性地做好立法各項工作。一是繼續做好法規草案征詢人大代表意見、常委會組成人員掛鉤聯系法規項目、重點法規草案審議前解讀等工作,改進法制專業代表組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主體作用發揮。二是加強和改進立法過程的調查研究,充分發揮立法聽證、論證、咨詢、第三方評估等機制作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輔助立法,建立立法后評估制度,進一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改進立法決策咨詢專家組工作,與有關高校等專業機構合作建立立法研究與咨詢評估基地,更好發揮專家學者、專業機構作用。三是積極踐行全過程民主,加強和改進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建立立法協商制度,開展好意見采納情況反饋工作,擴大各方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進一步增強立法的民主性。四是完善法規清理工作機制,及時跟進國家立法進程,在上位法出臺后,迅速啟動、同步部署相關省市法規的清理工作,切實維護法律體系和諧統一。五是推動健全立法宣傳工作機制,建立法工委新聞發言人制度,推進立法全過程宣傳,加大法規通過后的新聞發布、解讀闡釋力度,營造有利于法規實施的社會環境。
推動備案審查條例落地見效。強化備案審查條例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落實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要求,不斷加強和改進備案審查工作。一是適時修改《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程序規定》等配套文件,指導市縣人大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制度清理工作,健全備案審查制度體系,提高備案審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二是協調指導省“一委兩院”,并推動市縣人大加強對同級“一委兩院”的指導,正常化、規范化開展文件報備工作;對2020年規范性文件報備情況進行核查通報,推動落實“有件必備”。三是完善三方同步審查機制,探索對相關專工委提出審查意見情況進行內部通報,對相關專工委、專家提出的審查意見進行研究反饋,進一步夯實審查責任,切實做到“有備必審”。四是加強對審查發現問題的研究論證、溝通協調,加大對處理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力度,保證實現“有錯必糾”。五是做好全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信息平臺二期工程和建立江蘇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的前期論證工作。
強化對設區市立法的指導協調。一是改進對設區市立法計劃的統籌協調。明確“小快靈”立法項目可以不受立法計劃安排和數量限制,引導設區市創新立法理念,積極開展“小快靈”立法,堅持特色為魂、精細為本、創制為要,充分彰顯地方特色、增強可操作性。二是增強精品培育工程實施成效。繼續選擇2到3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法規作為年度精品培育工程項目。總結精品培育實踐經驗,改進實施工作,在推動形成可復制的立法成果的同時,更加重視工作經驗的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放大精品培育工程示范效應。三是推動立法人員配備??己舜蚍诌m當考慮人員配備情況,探索立法數量與人員配備情況掛鉤,督促落實法工委不少于6人的基本要求,引導逐步實現不少于10人的目標。
配合做好“十四五”時期立法規劃編制工作。按照常委會黨組部署要求,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十四五”時期立法規劃的調研論證、編制起草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服務江蘇“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為主線,以中共中央和省委規劃建議提出的制度供給需求為重點,處理好立法需求與立法權限的關系,處理好與國家立法、設區市立法以及其他制度供給方式的關系,處理好與現行有效法規的關系,處理好與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以及其他既有立法工作安排的關系,把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好,把人大立法工作與“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舉措的結合處、切入點找準找好,提高規劃編制工作的科學性,為創造性做好我省“十四五”時期的立法工作明確方向和重點。
加強高素質立法工作隊伍建設。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不斷強化思想理論武裝,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把牢立法工作正確方向,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積極爭取重視和支持,配齊配強法工委隊伍,充分發揮立法助理作用。探索相對明確個人業務學習重點領域,推動個人加強相關領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開展重點法律知識學習和工作經驗體會交流。有針對性地加強業務培訓,鼓勵開展理論研究和參加學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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