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2件地方性法規、1項重大事項決定向社會進行發布、作出解讀,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徐洹主持發布會。
發布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共青團江蘇省委副書記張永意,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二級巡視員嚴藝祥,圍繞此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的法規和決定有關情況進行解讀并接受記者提問。
關于《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
夏正芳: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條例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六章三十六條,從發展規劃以及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對象與內容、編制與批準、實施與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內容有: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和發展規劃概念。條例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發展規劃以及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條例還對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經濟社會發展功能區參照適用本條例作出了規定。二是構建全省統一規劃體系。省發展規劃居于本省規劃體系最上位,是本省行政區域內其他各級各類規劃的遵循。同時明確,下位規劃應當服從上位規劃,下級規劃應當服務上級規劃,等位規劃應當相互協調。三是明晰規劃的對象與內容。條例明確,發展規劃是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的依據。四是規范規劃的編制與批準。明確發展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一般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主體和擬訂草案單位。明確發展規劃以及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銜接協調原則和銜接審查的主體、重點、期限等規定。完善規劃的批準、決定程序,規定發展規劃草案經本級人民政府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五是推動規劃的實施與監督。加強財政、金融、產業、區域、土地、投資、就業、消費等政策對發展規劃實施的保障和支撐,建立相關規劃之間不一致時的協調工作機制,完善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和中期評估、總結評估機制,推動監測結果和評估報告的有效使用。
關于《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
夏正芳: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底線要求,是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建設的一項源頭性、基礎性工作。2017年,我省制定的《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為我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無論是未成年人群體的價值觀念、行為特點、心理狀況,還是社會環境、管理教育機制方式等都發生了較大變化,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現有的《條例》已經難以適應新時期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需要對條例進行全面的修訂完善。
修訂后的條例共7章53條,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干預與矯治、預防重新犯罪、支持與保障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修訂后的條例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明確政府、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責任義務,消除滋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消極因素,為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二是配套銜接上位法,結合我省實際,對上位法中預防、干預、矯治等規定進行細化和補充,為推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省全面貫徹實施提供重要支撐。三是健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機制,總結我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實踐經驗,形成較為全面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規范。
關于《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
嚴藝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聚焦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既安排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于全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又依法作出《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將監督權與重大事項決定權結合起來,打了一個組合拳,這是本屆省人大常委會高質量履職的又一次創新實踐。制定《決定》是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是貫徹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促進我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決定》主要內容有七個方面:一是明確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各相關方面的職責。二是加大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力度。三是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四是提高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加大獎勵激勵力度。五是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保障,要求國有企業應當結合實際將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六是大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推動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七是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適時對本決定貫徹實施情況開展檢查,加強對本地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涉及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
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日報記者:剛才聽到介紹,關于《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我省當年是全國率先立法的,本次修改也是深化規劃體制改革部署后第一個修改省法規的,規劃的有效實施離不開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請問《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對此有哪些具體規定?
夏正芳:針對這方面問題,條例作出以下規定:一是明確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的三項原則,即下位規劃應當服從上位規劃、下級規劃應當服務上級規劃、等位規劃應當相互協調。二是要求強化規劃銜接落實機制,細化發展規劃以及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草案的銜接協調具體規范和銜接審查的主體、重點、期限等規定,并明確下級規劃與上級規劃、下位規劃與上位規劃相抵觸的應當修改。三是對發展規劃和空間規劃之間的關系作出指引性規定,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由國土空間規劃細化落實,確定的重大戰略任務落地實施由國土空間規劃提供空間保障。四是建立相關規劃之間不一致時的協調工作機制,為規劃實施階段矛盾沖突的協調解決提供合理路徑。
省電臺記者:請問《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中對于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是如何分級處置的?
張永意: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對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進行了明確,有針對性地制定分級干預和矯治措施。一是在上位法規定基礎上,明確了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的范圍。二是進一步加強了對不良行為的干預。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干預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時遇到困難的,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學校、居(村)民委員會或者有關社會組織等尋求幫助”等。同時,條例還規定學校“可以依法予以教育懲戒”。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對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條例分別對家庭、學校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進行了規定,對發現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時制止,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采取措施嚴加管教;對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欺凌行為,要求學校應當向公安機關、教育部門報告;明確公安機關可以采取的矯治教育措施等。
省電視臺記者:請問《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對社會服務方面有哪些較為具體詳細的規定?
張永意: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考慮到社會服務在社會預防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我省在未成年人社會服務方面的經驗做法,此次新修訂的條例詳細規定了社會服務的相關內容。一是明確社會服務的引入方式。條例規定,社會服務應當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指導社會服務機構、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等社會組織共同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聘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進駐學校。二是完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規定。條例提出“培育從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明確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司法社會服務的范圍,并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自身行為、接受有關監督提出原則要求。三是加強專業人才培養。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未成年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和志愿者隊伍建設,為涉及未成年人的警務、檢察、審判、執行等工作提供社會支持”。
人民與權力記者:《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中提出要加強青少年服務臺建設,發揮其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作用,請問是如何發揮作用的?
張永意:我省12355青少年服務臺是全國首批區域中心之一,重點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核心功能,為青少年提供“熱線+網絡+線下”的綜合性、全天候服務,在服務未成年健康成長中發揮了良好的作用。下一步,圍繞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重點強化三個方面的作用。一是建立工作流程、完善服務功能,建立健全全省統一派單、各地分辦處理的協同工作模式,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社會工作服務。二是全面建立青少年服務臺和110、12348等熱線合作轉介機制,通過一鍵報警、工單轉介、三方通話等功能,聯動有關部門分級分類妥善處置。三是常態化開設“12355”青少年健康成長小課堂,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自護教育等內容,每月推出主題教育活動,從源頭上做好教育和預防工作。
江蘇工人報記者: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目標是建設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產業工人大軍,培養造就更多大國工匠和高技能人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著力培養造就高技能人才,建設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決定》在高技能人才培養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嚴藝祥: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是通過制度性安排,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要求,進一步激勵廣大勞動者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在高技能人才培養方面主要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是壓實工作責任。要求各地堅持人才引領發展戰略,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才工作、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就業工作總體布局和規劃。
二是增加源頭供給。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快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創新提出結合重點產業鏈建設,建立領導聯系職業學校制度。
三是完善評價機制。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路徑,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學歷的雙向比照認定制度,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跨企業、跨區域互通互認。
現代快報記者:當前,存在不少年輕人不愿進工廠當產業工人,到制造業領域就業意愿較低,技能工人的經濟待遇、社會地位不高等情況。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決定》制定了哪些舉措?
嚴藝祥:《決定》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責任、整合資源,推動解決制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瓶頸問題。主要提出以下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經濟待遇。深化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完善技能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為了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明確支持企業與高技能人才依法約定服務期、訂立競業限制協議。
二是提升社會地位。加大表彰獎項和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在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科學技術類獎項、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等各級褒揚激勵推薦評選中,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宣傳高技能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突出貢獻,營造重視、關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推動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四是落實監督責任。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適時對本決定貫徹實施情況開展檢查,加強對本地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涉及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